王文洋如果不想分遺產給私生子可以嗎❓
最近新聞又爆出王文洋有別的私生子,真的是增產報國👊 大家都知道孩子擁有遺產特留分的最低保障嘛!
那真的不想給某個孩子,有沒有合法方式?
若真的「不想分給某位特定的孩子」,可以採用生前信託
✅ 生前信託 的優勢:
• 財產在生前就「信託移轉」,不屬於死亡時的遺產,不在特留分計算範圍。
• 財產可指定受益人、給付方式、給付條件(例如只撥給守法或未犯罪子女)。
但要注意❌ 遺囑或遺囑信託就不行了:
• 遺囑是在死亡時才發生效力,所有遺產都會進入繼承程序,也必須保障合法繼承人的特留分。
所以⋯私生子怎麼樣才會拿不到錢?
總結一下:
👉 若這位「新私生子」沒有被認領、也尚未法院確定親子關係,王文洋完全可以不分他一毛錢。
👉 若已被認領或確認身分,那麼唯一可行的方式,就是王文洋在生前將資產信託出去或花掉、贈與他人,讓「遺產額」盡量縮小。
其實不只豪門才需要信託。只要你:
• 有特定想照顧的人(如身障子女)
• 想保護特定財產用途(如教育基金)
• 或擔心遺產糾紛(如重組家庭)
信託都可以成為你的防火牆,幫你「生前說清楚、死後免爭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