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的提案內容才不是“法院直播”,說給你聽聽無知之牆1,延伸法庭,也就是法庭空間不夠,在旁邊多開一間投影實況,你還是要去法院 2,錄音錄影以適當方式公開,這也不是直播 3,訴訟的辯論跟宣判才有錄音錄影,證人作證比如朱亞虎作證不會播 4,有重要共犯在逃,大概也無法錄音錄影 結論1:跟直播差很多耶😆😆😆 結論2:以後有更多影音題材給抖音亂剪接造謠了? 時事政治閒聊新聞藍白合淪為笑話政治分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