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嘉文談「舊金山和約」:破除「光復說」 台灣完全符合國家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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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資政姚嘉文今(6)日出席台灣國家聯盟舉辦的「從舊金山和約看台灣自決之路」論壇時強調,台灣主權定位必須回到國際法根據,不能再被「台灣光復」與《開羅宣言》混淆。他直言,真正決定戰後台灣地位的,是1951年簽署的《舊金山和約》,而非不具法律效力的政治宣言。 昨(5)日,多個本土團體已經召開記者會,包括台灣國家聯盟、台灣獨立建國聯盟、台教會與台灣基進等,並由立委張雅琳聲援。他們共同呼籲,應正確認識《舊金山和約》才是台灣主權定位的法律根據,並建議納入教育體系,甚至將9月8日訂為紀念日,藉此破除「台灣光復」及《開羅宣言》的錯誤論述。 姚嘉文在台灣國家聯盟舉辦的論壇中表示,《舊金山和約》共有49國簽署,日本在文件中正式放棄台灣與澎湖的主權,但並未交由任何國家接管,這代表台灣自此擁有主權。他直言,部分政府曾錯誤引用《開羅宣言》作為依據,實際上那僅是戰時政治宣示,不具條約效力;相較之下,國史館早已指出《開羅宣言》只是一個「逗點」,而非最終定論。 他並提到,1949年中華民國政權在大陸瓦解,蔣介石也曾於1950年親口承認政權已滅亡。如今台灣所謂的「中華民國」與過去在重慶、南京的政權已非同一國家,國號反而成為國際辨識上的困境。依據《蒙特維多公約》的四大要件——領土、人民、政府與主權,台灣完全符合國家資格。 在歷史脈絡上,他指出「台灣地位未定」僅存在1950至1951年間。當時因韓戰爆發,美國總統杜魯門提出台灣地位須待和平解決或交由聯合國決定;但隨著和約簽訂,日本正式放棄對台要求,台灣國際地位已獲確立。他同時駁斥「台灣光復」說法,強調中華民國軍隊當年僅是代表同盟國接受日軍投降,並非主權移轉。 姚嘉文最後強調,台灣雖仍處於「不正常國家」狀態,但其存在不容否認。憲法與現況脫節,需要制憲;國號與現實不符,應正名;國際空間遭壓縮,更要積極爭取重返聯合國。「台灣雖然處境特殊,但它就是國家,這正是《舊金山和約》留下的核心意涵。」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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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已經早就是唯一的CHINA 你繼續說自己也是CHINA 不就等於是要被當成同一國嗎
中華民國對中國大陸沒有治權是一個現狀,這與「台灣主權未定論」產生了連結。
B3(已編輯)
去看合約條文就知道了,日本針對朝鮮半島不只是放棄權利,還特地寫明「承認朝鮮獨立」,可針對台灣,就只有寫放棄權利,並沒有寫承認台獨啊。 考量到合約簽訂之際中華民國早已接收台灣,合約針對台灣的效力應該是比照用語相同的「庫頁島、千島列島」才對,從來也沒人懷疑過同樣已經接收庫頁島的俄國的主權對吧,那憑什麼懷疑中華民國對台主權呢?更不要說後來還有中日和約強化了推翻馬關條約的這一點,實在看不出要怎麼做文章。 至於老共為什麼只講開羅跟波茲坦而避談舊金山和約,顯然是因為舊金山和約無法當作「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一部分」的保證,而僅意在表述「日本對中華民國接收台灣沒有意見(如同日本對俄國接收庫頁島也沒有意見)」,這對老共來說當然不是那麼方便,但要拿來替台獨甚至「台灣前途決議文」背書,還是太牽強了。 朝鮮の独立を承認。済洲島、巨文島及び欝陵島を含む朝鮮に対する全ての権利、権原及び請求権の放棄(第2条(a)) 台湾(フォルモサ)・澎湖諸島(ペスカドレス)の権利、権限及び請求権の放棄(第2条(b)) 千島列島・南樺太(南サハリン)の権利、権限及び請求権の放棄(第2条(c))
B4(已編輯)
享中華民國的權利,幹台獨的事,牛
日本在二戰戰敗後,並未將台灣「交割」給其他勢力,而是依照《波茲坦公告》的指示,將台灣「歸還」給戰後接收的中國政府(當時的中華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