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未來10年採聯合政府 綠酸卡提諾法學院理論?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昨指控,現在的民進黨政府好像在當皇帝,只有仇恨、追殺、對立、衝突,未來十年台灣必須採行「聯合政府」,由在野黨一起撐起這個國家。對此,民進黨反嗆,台灣不是內閣制國家,「聯合政府」根本無從適用,這難道是黃的「卡提諾法學院」自行研發的政治理論? 民進黨發言人卓冠廷指出,民眾黨一再以「聯合政府」的學理名詞偷換概念,但在憲法層次上,「聯合政府」的首要條件必須是內閣制國家,基於國會席次組成過半的穩定內閣,進而展開政黨合作與聯盟。台灣憲政體制並非內閣制,民眾黨卻企圖以明年地方選舉作為「聯合政府」的合作先河,無視我國地方政府「首長制」規範,根本不存在「聯合政府」的執行要件,這難道又是黃國昌的「卡提諾法學院」自行研發出來的政治理論?
#之前chatDPP出包下架之後,民進黨還沒學會使用AI檢索資料嗎? ------ 雖然「聯合政府/聯合內閣」最常見於內閣制,但在總統制與半總統制下,也曾多次出現由多個政黨共同入閣、分享部會與執政權責的「聯合政府」或「權力分享(國家團結政府)」安排。政治學界常以「聯合式總統制(coalitional presidentialism)」來描述這種在總統制下由多黨共組內閣、協商國會多數以維持施政的模式。 下面分兩類(常態的多黨聯合執政/危機時期的權力分享),再補充半總統制下的特殊情形與典型國家: 總統制下的「常態型」多黨聯合執政 巴西:學界自 Abranches(1988)以來,將巴西描述為典型的「聯合式總統制」──總統為了在多黨國會治理,慣常以多黨入閣、配給部會的方式組成執政聯盟。 印尼:屬總統制。佐科威(Jokowi)多年採取擴張型執政聯盟,把原反對黨也納入內閣;2024 年普拉伯沃就任後同樣以多黨龐大聯盟入閣(「紅白內閣」)。 烏拉圭:2020 年起拉卡耶.波正式以「多彩聯盟(Coalición Multicolor)」執政,多黨共組內閣並在國會形塑多數。 南韓:1998 年金大中與金鍾泌(自由民主聯盟)締結執政聯盟,聯盟政黨共入內閣、金鍾泌出任總理,屬總統制下的聯合執政案例。 哥倫比亞(1958–1974):「國民陣線」是兩大黨(自由黨、保守黨)在總統制框架下的正式權力分享協議──總統由兩黨輪替,部會等職務亦等比分配。 委內瑞拉(1958 之後):「蓬托菲霍協議」為三大黨的民主鞏固與權力分享安排,在總統制下長期形成跨黨執政與分贓的聯合治理。 總統制下的「危機型」權力分享/國家團結政府 肯亞(2008–2013):大選暴力後,《全國協議與和解法》創設總理職並形塑大聯合政府,由總統齊巴吉與反對派領袖歐廷嘉共同分掌內閣。 辛巴威(2009–2013):三黨簽署《全球政治協議》,組成「包容性政府」(聯合政府),穆加貝任總統、茨萬吉拉伊任總理,共治以度過危機。 阿富汗(2014–2020):爭議大選後在美方斡旋下成立「國家團結政府」;總統加尼與首席執行長(類總理)阿卜杜拉共享行政權。阿富汗憲法屬強總統制,這是非常態的權力分享。 半總統制下的聯合與「分治」(cohabitation) 法國:第五共和常見「分治」:當總統與國會多數分屬不同陣營時,總統須任命來自對立多數的總理與內閣,形成實質上的兩黨共治與政策協商。雖不等同內閣制的「聯合內閣」,但本質也是跨黨共治。 斯里蘭卡:屬半總統制。2015 年出現「國家政府/善治聯盟(UNFGG)」的跨黨執政安排(UNP 與部分 SLFP 合作),屬於半總統制下的聯合執政。 「聯合政府」並非內閣制專屬;在總統制國家,或為了治理多黨國會(常態型),或為了化解危機(權力分享型),都可能形成跨黨入閣、分享部會與政策議程的聯合執政。學術上,拉美與亞洲多有經驗,且早有「聯合式總統制」的理論脈絡。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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