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地獄:一條人命一年八個月

在台灣的行人不管是本國人或觀光客真的要自求多福 不小心撞S人只需判一年八個月 所以四輪仔看到你不會減速 因為半殘反而需要賠很多錢 直接撞爛不用做兩年牢就能出來爽了 草菅人命 超級可悲 附來源:
megapx
愛心
6
2
全部留言
台灣就是隨便找隻猴子來都能拿到駕照 然後撞死人要負的責任就一兩年 有達成和解的搞不好直接緩刑關都不用關 交通安全在台灣就是笑話 而且還是未開化的人民素質才能搞出來的笑話
綠共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