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芽馬鈴薯不退貨,誰是獲利者?

很簡單的邏輯,發芽馬鈴薯要整批退貨就是巨大損耗,美國出口商+台灣進口商同時要承擔損耗,就是為了食安設定了必須要付出的代價。 過去如果檢驗到有馬鈴薯發芽,不會有退回美國的選項,再花一次運費運回去也保證過期沒法賣,只剩下原地銷毀做肥料的選擇。 真正最希望放寬檢驗標準的,其實是台灣的馬鈴薯進口商,舊制美國人不會因為整批銷毀就整批退款,台灣廠商只能透過商議協商,重新買一批補除缺口,美國出口商因為前一批的損失給予部分折讓。對美國人來說,損失的不是實質利益,是不喜歡台灣將美國出口商品因為品質問題整批銷毀的品質名聲。 所以放寬進口標準與其說是讓利給美國人,其實是讓利給台灣進口商,就算加上增加的風險批檢驗人力跟行政成本,成本還是遠低於整批銷毀的損失,進口商全部舉手贊成,一點意見都沒有。 日本跟歐洲能夠全檢,為什麼台灣不能?衛福部一直說會送到指定的場地由指定廠商來負責對風險批加強檢驗,關鍵就在嘴巴說再多都是空話,沒有白紙黑字寫成規範,什麼樣的廠商什麼樣的場地是衛福部說的有能力?日本跟歐盟有列出實際的標準,有能力全檢+能夠精準控制去皮厚度的廠商,政府會稽核後公告那些廠商是合格廠商,只有合格廠商才能處理風險馬鈴薯,廠商會將每一 批風險批次的檢驗結果跟去皮厚度標準公開紀錄,這是負責任的配套措施。 先有稽核標準,哪些廠商能夠處理風險馬鈴薯,再來透明公開,合格廠商有幾家,處理了多少批次,檢測數據為何,最終產品流向也能夠追蹤。 台灣有什麼,沒有白紙黑字規範,也不會公開處理紀錄,只能相信政府,相信廠商。不要浪費學習先進國家是好事,要學就該學整套,不是只學了標準不學管理方法。 最後的靈魂考驗,看起來台灣廠商是獲利省錢了,但是有了增加檢驗行政成本的理由,會不會反而拿來做漲價或者縮水的理由?
mega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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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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