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一筆陌生匯款,帳戶就被凍結?台灣15萬戶,這個漏洞沒人在補

先說這不是在替詐騙集團辯護。 知情被詐騙集團利用的人該被追究, 但那個被「選中」作為人頭戶的普通人呢? —————————— 只要銀行帳戶一經報案, 警示戶凍結, 其他帳戶皆被列管。 不能ATM提款、不能網銀, 所有事情都要臨櫃處理, 耗時麻煩就算了, 還要承受別人認為你是嫌疑人的眼光。 詐欺是非告訴乃論, 只要立案必須走完流程, 不能撤告只能等待。 聽說平均 8 個月才解除。 有人卡了兩年。 台灣現在有 15 萬戶這種帳戶。 —————————— 更荒謬的是: 加拿大的 Interac e-Transfer, 收款人可以選擇接受或拒絕匯款, 拒絕後款項自動退回,帳戶完全不受影響。 技術上完全做得到。 台灣這部分的保護機制——是零。 —————————— 我不是在說現行的警示制度不對。 打擊詐騙需要快速凍結資金,我理解。 但一個成熟的制度, 應該能同時保護無辜的收款人, 時間,也是金錢。 —————————— 我三月底親身遇到這件事。 從帳戶被警示到今天案件移送地檢署, 整整兩個月。 而我,已經算快的了。 —————————— 所以我做了一件事: 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上提案, 希望台灣建立收款人保護機制。 目前 478 人附議,還有49天 門檻是 5000人附議, 但我給自己的目標, 是 50000人附議, 你願意成為這一群先發聲的人嗎? 如果你覺得這個漏洞值得被補起來, 請附議並分享給自己的親朋好友知道, 註冊只要五分鐘就可以附議完成
—————————— 這個洞,補得起來。 我們已經開始在想辦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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