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政治是不是真的變成「不然你說我哪裡錯」了?

玄奘大學
前言:火車對撞的憲政奇觀
2026年5月19日,立法院針對總統賴清德彈劾案進行記名投票。最終以56票贊成、50票反對,因未達全體立委三分之二(76票)的法定門檻而宣告失敗。這場中華民國憲政史上首次實質進入表決的總統彈劾案,雖因藍白陣營席次不足而落幕,卻在社會各界留下了深刻的體感——臺灣的行政與立法雙方,正處於一場全面踩煞車、互相毀滅的失控狀態。
這場衝突讓許多民眾產生了強烈的無力感,普遍認為當前政府「體感速度過慢」、國家陷入實質空轉。要解開這個政治死結,我們試著從憲政體制、政黨文化以及制度改良的三大維度進行深層反思。
一、 現狀體感:為何民眾會有「政府空轉、沒有實質行動」的無力感?
與過去陳水扁、馬英九、蔡英文三位總統任內相比,當前政府給民眾一種「體感速度過慢」的無力感。主要原因在於:
■ 朝小野大的焦土戰:
執政黨在國會不滿半數,藍白陣營採取強力抗衡,導致中央政府總預算與民生法案(如打詐、醫護權益)頻繁卡關,國家政策陷入停滯。
■ 缺乏跨黨派協商文化:
相較於陳水扁時期曾邀請藍營人士(唐飛)組閣,或舉行「扁宋會」尋求政治妥協,當前朝野缺乏互信。執政黨往往在國會表決落敗後,直接跳向「聲請釋憲」或由行政院宣布「不副署」等法律防線,試圖以此取代政治溝通。這種「不然你說我哪裡錯,讓大法官來評判」的姿態,不僅將高度政治問題硬轉為非黑即白的法律輸贏,更徹底關閉了協商大門。
二、 體制思辨:如果臺灣實施「內閣制」,會比較好嗎?
面對長期的行政立法對撞,許多人提出將臺灣改為「議會內閣制」的構想。這確實能帶來根本性的改變,但也伴隨著不可忽視的風險:
💡 內閣制帶來的預期改變:
■ 打破朝小野大:
行政首長(總理)由國會多數推舉,行政與立法權合一,政策與預算在內部協調後即可高效推動,不再卡關。
■ 責任政治更即時:
政府若失去民意,國會可隨時發動「不信任案」倒閣,逼迫政府下台或重新大選,不必痛苦等待四年。
■ 小黨生存空間擴大:
選制改變將促成多黨林立與聯合政府,促進多元民意的參與。
⚠️ 臺灣必須考量的關鍵隱憂:
■ 政局動盪風險:
若各黨無法達成妥協,可能面臨頻繁倒閣與改選。面對複雜的兩岸與國際局勢,頻繁的無政府狀態將對國安造成極大威脅。
■ 黑箱利益分贓:
政黨間為湊齊過半席次,可能導致各部會首長職位流於地下政治的私下利益交換。
■ 修憲門檻極高:
在現行朝野對立下,要跨越「3/4立委同意、960萬公民複決」的修憲門檻,在實務上幾乎是不可能的天方夜譚。
三、 解方尋找:政治學上的「漸進式制度改良」
社會學與政治學的研究告訴我們:「沒有壞的體制,只有壞的政治文化。」 與其追求全盤翻修憲政體制,政治學界普遍認為,最適合臺灣、變動成本最低的改良方式,是保留現行「半總統制」外殼,透過「修改選舉與議事規則」來進行漸進式的制度優化:
■ 總統選舉改為「二輪投票制」:
若第一輪無人得票過半,由前兩名進行第二輪決戰。這能確保勝選總統擁有實質過半的絕對民意基礎,強化施政的政當性,避免落入「少數總統」的對立困境。
■ 立委選舉改為「聯立制」:
縮小區域立委比例,拉高政黨票比例,讓國會席次真正反映民意比例。這能打破兩大黨壟斷,擴大理性小黨空間,逼迫政黨走向理性協商。
■ 借鑑德國「建設性不信任案」:
若國會欲發動倒閣,必須在提名的同時「同步投票選出新任行政院長人選」。這能逼迫在野黨不能一味惡意杯葛,必須提出具體的執政替代方案,確保政局穩定。
■ 效法法國「共治慣例」:
當總統在國會不占多數時,應主動退居二線,任命國會多數能接受的人選組閣,將內政大權讓渡。這在兩岸與外交上保有「民選總統」作為國家主權的強大象徵,在內政上則具備多數內閣的高效運作能力。
結語:回歸憲政守法與妥協的藝術
臺灣目前的困境,表面上是憲政體制的衝突,骨子裡是政黨之間缺乏「視彼此為合法競爭者」的民主素養。519彈劾案的落幕,不該只是政黨惡鬥的計分板,而應該是臺灣民主走向成熟的轉捩點。
無論制度設計得再如何完善,如果政治人物依然把「消滅對手」當成首要任務,任何體制都可能淪為新的戰場。身為選民,我們的監督不應流於情緒性的對立,而應持續推動制度的健全與朝野的理性對話,迫使政治人物學習妥協的政治藝術,才能讓臺灣的國家齒輪重新健康地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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