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近期西門町的in89電影院倒閉了,台北也沒有任何他們連鎖的其他據點,於是我便申請了退費。
後來對方打來說因為我原先的卡不是台北開的卡,所以會員剩下的費用不能退,只能退儲值的錢。
可是我當初是在台北續費的會員,為什麼收錢的時候可以收,但是退費的時候就不能退?
對方辯稱因為金融系統是獨立的,當初續費是代繳,但是退費他們沒辦法代退。
我心想哪有這樣的道理,於是便跟對方說:那我就找消保官。對方也說好啊你去找阿!
於是我就去消保官網站申訴了。
之後我查看發票,根本就是in89總公司開的發票,鬼扯什麼代繳,什麼金融系統獨立不能退費,根本是在為不願意退費找的藉口。
過了大概一個月後,in89電影院的客服說他們收到了觀光局的來函,又來重複和上次基本一模一樣的說辭。
很顯然消保官對他們來說並沒有任何威懾力。
即便針對消保官進行二次調解,只要對方堅持不肯退讓,消保官也沒有任何仲裁力。
就算一紙訴訟告到法院去,我付出的成本也都會遠高於原本給in89電影院的金額。
怪不得in89電影院可以這樣有恃無恐,原來台灣的法律根本保護不了消費者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