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納百川》藍白通過長者免健保費 政府負擔應提高至40%(王郁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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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16日院會三讀通過「老人福利法第22條修正草案」,國民黨立委手拿標語合影留念。(姚志平攝)
2026年10月16日,立法院在國民黨與台灣民眾黨合作下,三讀通過《老人福利法》第22條修正案,讓符合所得條件的65歲以上長者,由中央政府全額補助健保費。這項政策有助減輕高齡家庭負擔,但也凸顯一個更重要的問題:政府究竟應該承擔多少全民健保財政責任? 筆者過去便曾主張,應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法》第3條,將政府負擔健保經費的法定下限,從現行36%提高至40%。如今長者免健保費已經三讀,健保財政改革更不應繼續拖延。 現行《全民健康保險法》第3條規定,政府每年度負擔健保經費,不得少於保險經費扣除法定收入後金額的36%。然而,36%只是法定下限,不代表政府不能承擔更多責任。 值得注意的是,總統府健康台灣推動委員會副召集人陳志鴻教授,也曾提出將政府負擔比例由36%提高至38%的建議。筆者則進一步主張,應將政府負擔比例提高至40%,讓政府在全民健康保障制度中承擔更明確的財政責任。 這顯示,增加政府財政責任,並非單一人士的主張,而是值得朝野共同討論的制度改革方向。既然連健康台灣推動委員會副召集人都曾提出38%的改革方向,行政院更應認真評估修法,而非讓36%成為長期不變的標準。 針對此次修法,衛福部長石崇良提出財政負擔疑慮,強調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財政問題確實需要嚴肅面對,但政府不能只談支出增加,卻不願討論如何強化自身責任。 長者免健保費,不代表健保費憑空消失,而是由政府代替符合資格的長者繳納。只要中央足額編列預算,健保基金原本應收取的保費便不必因此減少。真正需要防範的是,政府將新增的長者保費補助拿來充抵原本依法應負擔的健保經費,造成帳面上增加福利,實際上卻未相應增加財政投入的問題。因此,政府應明確區分新增長者補助與既有法定負擔,建立透明的計算與監督機制,避免重複計算。 台灣已進入超高齡社會,慢性疾病、癌症新藥及醫療科技進步,持續增加健保支出。另一方面,少子化也使依賴薪資所得的健保財源面臨挑戰。如果每次健保財政吃緊,政府首先想到的都是提高保費、增加補充保費,卻不願檢討自身負擔比例,這樣的制度如何永續? 從公共衛生角度來看,政府也不能讓健保財政過度依賴菸品健康福利捐等特定收入。菸害防制的目標是減少吸菸及相關疾病,健保則應建立穩定、多元的財源,避免公共衛生政策與財政收入產生矛盾。提高政府負擔比例至40%,正是值得推動的改革方向之一。 藍白合作通過長者免健保費,已經為高齡社會福利制度跨出一步,但真正完整的健保改革,不能只停留在特定族群的補助。筆者呼籲行政院及立法院,應同步推動《全民健康保險法》第3條修法,將政府負擔健保經費的法定下限提高至40%,並提出財政影響評估、穩定財源及分階段實施方案。 從陳志鴻教授提出的38%,到筆者主張的40%,共同指向一個值得正視的問題:政府應為全民健康承擔更多財政責任。長者免健保費,是減輕家庭負擔;政府負擔提高至40%,則是強化全民健保的制度保障。 台灣需要的,不只是讓長者今天少繳健保費,更是讓所有世代未來都能享有永續的醫療保障。 (作者為台灣民眾黨政策研究員) ※以上言論不代表旺中媒體集團立場※ 心得:綠能你不能,只要不是民進黨通過的福利,一律都是在野毀憲亂政。(挖鼻孔) 衛福部長表態2年內不漲保費 政府負擔健保經費擬提高至38% 2024/08/08 05:30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 衛福部長邱泰源表態「明後年都不需調整健保費率」,對策除了部分健保支出項目改用公務預算、補充保費修法外,再增政府負擔健保經費擬由卅六%調至卅八%;衛福部次長林靜儀昨進一步說明,不只調高,也希望釐清一些社福補助是否不計入政府負擔範圍,讓健保有多一點使用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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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歲不是本來就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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