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李文宗認的罪,是認支付員工薪水的罪,獨裁民進黨
正常的民主國家根本不會把同時在職基金會,但有加入政黨的員工,支付員工薪水被叫做侵占
只有獨裁國家才會說,你做公益,你就不可以是非我以外的其他政黨
如果你做基金會的工作,還有參與活動的一堆出席照片,
但你就是掛其他政黨,然後還領薪,還支付薪水,你就是侵占政治獻金
這就是民進黨搞司法獨裁的地方!
更何況這些錢一筆都沒進柯文哲口袋,到底干柯文哲屁事?
支付員工薪水在民主國家本來就合法,在獨裁國家才叫非法
獨裁國家還會反過來說你是黨工不應領薪,然後不看你明明有做基金會工作有做公益
更何況有多少民進黨的基金會員工,都在領薪又同時掛民進黨籍的,是基金會員工又同時是黨工的,這些人是綠的就合法,換白的就非法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