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應大租屋避雷

#皇冠租屋👑 退租了終於可以拿出來發給大家看,以下為我在該處租屋兩年的真實經驗!並附上合約與關鍵對話紀錄(已遮蔽雙方個資)供正在找房子的學弟妹參考,希望大家在簽約前務必特別留意條款~ 1️⃣要求提前搬離、態度反覆、情緒化溝通與退費爭議(合約第1、3點 / 圖二、三) 由於本處的房租是採取「半年繳一次」的預繳制,當時下半年的房費我皆已全額付清。 在 6 月中旬,房東便以「新學妹要住進來才回去放暑假」為由,要求我提前於 6 月底遷出。(📌圖二) 當我配合詢問提早搬離是否能退還最後一個月未住到的房費時,房東態度開始變得極度消極且不理性,連續回覆「那隨妳吧!」、「妳就看著辦吧!」、「不用了」等情緒化字眼逃避溝通。 我嚴正質疑:若我人搬走、錢照扣,卻讓新學妹提前搬入,萬一東西不見由誰負責?房東才改口說先安排到其他樓層。(📌圖二) 到了 6 / 23 18:17,房東再度傳訊息要求 6 / 28 淨空。當我客氣詢問 3100 元是否為未住滿房費砍半退回時,房東先生於 18:29 強勢回覆:「退妳半個月租金,如不願意就算了,讓人好搬入。」 拒絕給予合理協商空間。我當時為了保持和氣,仍委婉回覆表示「只是想詢問一下」,並答應配合會抽空整理搬家。(📌圖三) 更讓人心累的是在我們配合於 6 / 24 熬夜打包、處理垃圾後,房東又在 6 / 26 臨時改口要求「照契約住到 7 / 31,3100元不退了」,在我們強烈抗議並堅持立場後,房東太太才幫忙改口同意 6 / 28 搬離並退款。這種在短時間內反覆無常、單方面欲取消協議且伴隨情緒化賭氣的溝通態度,讓我也承受蠻大精神壓力。(📌圖四) 2️⃣未經同意擅自進房、看房未關電源與不誠實溝通(📌圖五) 合約後期我較少回到租屋處,因配合房東帶新房客看房,有次我午休回租屋處拿東西(當時已接近一個月未回),發現房間的電總閥是被開啟且未歸位的狀態。我當時先自己動手把總電源關閉後回老家。 隨後,我傳訊息提醒房東:「如果下次有帶人來看房間時,可以再麻煩您離開時幫我把總電源關掉嗎~」,房東當時回覆「OK好滴」。 結果當天深夜 22:06,房東卻傳訊息聲稱:「我今天進去關總開關,電錶沒變化」。這讓我非常錯愕,因為總電源明明是我白天回去時就已經親手關閉的,房東此舉顯然是不誠實陳述。 更讓人疑慮的是房東當天再次進入我的房間,事前完全沒有傳訊息告知或徵得我的同意。當我直接回覆「我今天有回去」拆穿後,房東隨即迴避總電源與擅自進房的話題,鬼轉詢問「妳現在住哪裡」並說「辛苦了」。這部分的房屋管理、誠實度與對租客隱私的尊重存在極大問題。 3️⃣補充合約條款與現行法規風險 除了上述居住體驗外,翻看合約還可以發現以下與現行法律不符的點,請學弟妹簽約前要睜大眼睛👀(📌圖一) ⚠️電費每度固定收6元(合約第4點): 內政部「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早已全面新制上路,電費計收必須有上限規定(不得超過台電當月用電最高級距),且房東有提供電費資訊的義務。合約直接綁死不論季節一律每度6元,有溢收電費的違法疑慮。 ⚠️租期與扣押金條款(合約第1點): 條款中寫道「未告知者押金取消絕無異議」。但根據內政部定型化契約,房東即便要扣押金也有法定上限,不能直接單方面宣布「取消/沒收全額押金」。 🖇️ 以上內容均有租賃契約、完整的 LINE 對話紀錄與轉帳證明留存。每個人對於租屋品質、房東管理與溝通方式的要求不同,以上客觀事實提供給南應大的同學們參考,希望大家找房、簽約時能多加留意合約細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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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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