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大學盧彥辰老師開設工作營,狀況頻出
實踐大學VisionBase的盧彥辰老師開辦的彈性纖維與支架工作營,原本提出的課程計劃是12/1~12/4,沒想到12/4當天不但姍姍來遲,來的時候直接表示今天不用上課,還說什麼他不知道服裝設計系的老師把課程計劃改成什麼樣子,所以本來今天的評圖和PPT直接取消。
1. 原定課程計畫載明工作營活動含:課程講授、評圖、佈展及簡報(原課表日期:2025/12/1–12/4)。
2. 12/1:原先要求學生保持某特定動作至少 3 分鐘以供掃描與製作 3D 列印,然而當日發表時老師卻要求學生保持舞動,與先前指示前後矛盾,導致同學準備與成果不一致。
3. 12/2:分組至其他教室製作布料縫製時,盧老師與兩位助教未跟隨至該場地協助;回到原場地時發現三人不在位(盧老師於其辦公室使用電腦)。此外,盧老師及其中一位助教表示欲將我方作品作為其論文內容,但未事先取得學生書面同意(因論文尚未發表,我方僅在此聲明:未給予同意)。
又因為我們提早完成,盧老師說12/3可以六點再開始。
4. 12/3:老師忘記改成六點開始,遂指責全體遲到並臨時新增「製作實體骨架」活動;該項目並未列於我們收到之原始課程計畫內。老師/助教並未事前充分準備工具與材料,現場僅能由我等學生共用極少工具(僅一把電鑽、一把鋸刀、一支矽膠槌與一支釘槍),所需材料多來自其他系同學的邊角料;另老師以安全理由禁止學生使用釘槍,而實際操作時主要由服裝設計系王思豪老師及一位助教協助完成。盧老師與其中一位女助理僅在場少數時間。
5. 12/4:盧老師當日告知「今天不用上課」,並要求我們詢問系秘書,理由為「他不知道服設系把課程計畫改成什麼樣子」,遂取消原訂評圖、佈展與簡報等課程內容。我方認為此舉為無預警取消且構成違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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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以上事實,我方正式請求學院與盧老師(並抄送建築系、服設系相關行政單位)就下列事項做出書面回應與處理安排:
1. 就 12/1–12/4 課程變動、缺乏事前溝通與取消課程之理由,提出書面說明(含任何內部課程變更紀錄或與服裝設計系之溝通往來證據)。
2. 明確說明盧老師是否打算使用我方作品於論文或其他發表,並承諾若需使用,必須取得該作品實際製作人的書面同意,且在取得同意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公開或發表我方作品。
3. 針對 12/3 新增之「實體骨架」活動與未充分提供工具/材料之情形,請學院調查是否有教學疏失,並就可能的安全風險與教師督導責任提出改善方案。
4. 鑑於 12/4 無預警取消課程致我方權益受損(時間、交通、期待之學習成果等),請學院與盧老師協調可行補救方案(例如補課、正式評圖、書面道歉或其他合理補償),並請予以書面回覆。
我方保留就上述情形向校方教評會、學生申訴單位、或其他相關單位反映與求償之權利,並保留請求進一步調查或採取行政程序之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