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修法 只要有機車駕照的人都禁止上國道
2018年9月6日 16:51
雖然三讀通過大型重機可以上國道
但是交通部認為機車素質太差
始終沒有全面開放
甚至連部分省道都不開放
但同樣是持有機車駕照(普通輕型、普通重型、大型重機)
可能同時擁有其他汽車駕照
如:普通小型車、職業小型車、普通大貨車、職業大貨車、普通大客車、職業大客車、普通聯結車、職業聯結車
同樣也是素質不良的「機車駕照」持有人
並不會因為換了車種就瞬間提高「素質」
放任這些持有「機車駕照」低「素質」的人
開著其他可以上國道的「車種」上去
不也是在製造危險嗎?
我認為
要修法全面禁止「持有各級機車駕照」的人
禁止使用「任何車種」行駛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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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領有「普通/職業的小型車/大貨車/大客車/聯結車駕照」的駕駛人同時領有「普通/大型機車駕照」者
需要在其「普通/職業的小型車/大型車駕照」背面加註「領有機車駕駛執照」
且該駕駛人不得使用「任一車種」行駛高速公路及特定禁止機車行駛之路段
否則處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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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質差的機車騎士不會因為坐上駕駛座開車
素質就變好
說不定那些在高速公路肇事的駕駛
根本就有機車駕照
讓這些有機車駕照的人換開其他車上國道就會比較安全嗎?
動動腦好不好
我覺得該禁止了
若能真的修法
這樣的優點一定很多
1.減少高速公路事故
2.壅塞狀況減少
3.國道素質大將幅提升
4.機車騎士為了爭取路權會更加自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