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詢問 車禍賠償怎麼和保險公司談?
淡江大學
想請問各位有經驗的卡友們
有兩個疑問的點車禍過後一個月了 初判表也已經拿到
初判表對方是上面那位當事人,我是下方當事人
從初判表來看對方應該至少有7成肇責而我3成肇責
我方肇責是疑似超速行駛
從我行車紀錄器的畫面中可以發現我是有減速的(應該是沒有超速)
但車禍完去警局作筆錄時
因為忘記當時車速是多少員警問車速時就說差不多50多公里吧
可能是因為這個原因被說疑似超速
第一個問題是想問這樣的疑似超速的問題提車禍鑑定容易改判嗎?
有可能讓我變成無肇責嗎?

理賠部分我本人這邊是只有保強制險
對方則是有強制險和第三責任險
我這邊除了車子有受損外
左腳腳踝扭傷、左腳拇指脫臼、及多處擦傷
對方也說會交由保險公司全權處理
我有上網查一些資料
因為我機車車齡已經6年多了好像會有折舊的影響
修車費3萬如果和對方求償也拿不到全額
甚至可能1/3都拿不到
所以除了修車費外,還想向對方求償精神賠償可能1.5萬(彌補中間折舊掉的部分)
第二個問題
如果是以以刑逼民的方式的話 (因為我有受傷,能提對方過失傷害,如果可以當然不要走法院)
因為對方交由保險公司處理,刑責的部分不是保險公司要承擔的
那保險公司會不會認為精神賠償不是他們的理賠範圍
而只賠給我部分修車費
加上我這段期間又是剛當完兵是沒有工作的狀態
也沒辦法和對方求償無法工作的損失
沒有想要因為車禍而賺錢
只希望能讓自己不要虧錢
就怕出車禍人受傷而最後又虧錢...真是有夠衰的
因為對方保險公司還沒跟我聯絡談後續賠償的事情
想請問各位和對方保險公司談的時候
是直接開給保險公司比較高的金額給對方殺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