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詢問 車禍賠償怎麼和保險公司談?

想請問各位有經驗的卡友們 有兩個疑問的點
車禍過後一個月了 初判表也已經拿到 初判表對方是上面那位當事人,我是下方當事人 從初判表來看對方應該至少有7成肇責而我3成肇責 我方肇責是疑似超速行駛 從我行車紀錄器的畫面中可以發現我是有減速的(應該是沒有超速) 但車禍完去警局作筆錄時 因為忘記當時車速是多少員警問車速時就說差不多50多公里吧 可能是因為這個原因被說疑似超速 第一個問題是想問這樣的疑似超速的問題提車禍鑑定容易改判嗎? 有可能讓我變成無肇責嗎?
megapx
理賠部分我本人這邊是只有保強制險 對方則是有強制險和第三責任險 我這邊除了車子有受損外 左腳腳踝扭傷、左腳拇指脫臼、及多處擦傷 對方也說會交由保險公司全權處理 我有上網查一些資料 因為我機車車齡已經6年多了好像會有折舊的影響 修車費3萬如果和對方求償也拿不到全額 甚至可能1/3都拿不到 所以除了修車費外,還想向對方求償精神賠償可能1.5萬(彌補中間折舊掉的部分) 第二個問題 如果是以以刑逼民的方式的話 (因為我有受傷,能提對方過失傷害,如果可以當然不要走法院) 因為對方交由保險公司處理,刑責的部分不是保險公司要承擔的 那保險公司會不會認為精神賠償不是他們的理賠範圍 而只賠給我部分修車費 加上我這段期間又是剛當完兵是沒有工作的狀態 也沒辦法和對方求償無法工作的損失 沒有想要因為車禍而賺錢 只希望能讓自己不要虧錢 就怕出車禍人受傷而最後又虧錢...真是有夠衰的 因為對方保險公司還沒跟我聯絡談後續賠償的事情 想請問各位和對方保險公司談的時候 是直接開給保險公司比較高的金額給對方殺嗎?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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