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交通事故不是天災,而是人禍

這幾年不論是民間或是政府都一直有聲音在喊著「人本交通」、「交通平權」。什麼是人本?就是以「理性」的態度來處理關於人的事務,而不是遇到不如意就歸咎於運氣不好、期待著奇蹟出現。 因此,「人本交通」與「交通平權」的重點就在於,政府必須扛起責任,讓每個人在使用每種運具時,都能合理地遵守交通規則、依循可預期的秩序來移動,不論走路、騎車或開車都感到安心,這就是「以人為本」。 我們現行道路規劃的主體是四輪車輛,給予二輪及行人的空間是極其扭曲的。因此當我們成為汽車駕駛的時候,是帶著一種勝利者的姿態,睥睨著街上沒有板金保護的人,彷彿這些人如果在道路上傷亡了,一切都是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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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我們忽略了,成為駕駛需要考照,當一個行人卻不必。 應該被究責的是持有駕照的駕駛,是濫發駕照與缺乏定期考核制度的監理單位,是吝於保護行人與意圖引誘駕駛違規的道路設計,是長期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這樣想法的懦弱警政單位。 預計再三年,2025年我們就會進入超高齡社會,意思是65歲以上人口會佔全國總人口的20%以上;到了2040年將上升到超過30%,距離現在不到20年。 在舉目望去都是老人的社會,我們期待髮蒼蒼視茫茫、行動緩慢、思考困頓的長者持續在路上操縱著足以殺死人的機器?或是任他們自生自滅?還是我們願意創造出一個適合所有人、擁有完善大眾交通系統的步行城市? 此外,在每個孩子都是珍寶的少子化社會,我們也應該關注兒少健康。在台灣,1-14歲與15-24歲這兩個年齡層,死亡原因第一名都是「事故傷害」。我們的孩子、青少年來不及成為社會的中堅分子,就這樣死去了。 交通事故不是天災,而是人禍,是政府的放任與不作為。 既然台灣號稱地狹人稠,在交通上就應該思考如何容納更多人移動,讓街道上充滿流動的人、車,而非靜止不動的車輛。徹底消除市區道路中不明意義的路肩,做出一路暢通的實體人行道。路口行穿線退縮,廣設「行人專用時相」,大馬路設置「行人庇護島」,並盡可能做出自行車道。確實取締違規停車,唯有收費停車格才能停放車輛。其他還包括讓車輛有效減速的道路設計,落實汽車前擋玻璃透光率70%以上等等,都能讓道路弱勢者更安全。 今年1-4月道路交通事故統計,30日內死亡共986人,平均每天死8.2人。其中,行人與自行車騎士共佔20%。但我們看行人與自行車騎士作為「主要肇事者」佔了多少比例?差不多只有4.4%。表示這些人多數是被波及受害的,不是他們做錯了什麼事。 我們真的非常痛心! 城市應該包容所有的人,街道不該只為某些人而服務。即使一個人身體有障礙、即使他無法自行開車,友善的環境仍舊能支持他安心安全地參與學習、工作及休閒活動。一個社會能讓愈少的人被困住,讓愈多的人走出去,這個社會就會愈安定。 台灣需要來場「交通大革命」,從「駕照制度」、「教育」、「工程」、到「執法」,各方面都需要通盤檢討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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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強烈要求政府負起責任,盡快落實真正的「人本交通」,終結系統性交通暴力,還給國民一個公平正義的道路環境。 文/
不發聲、不參與,你的權利就準備被別人剝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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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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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為了安全跟路權 記得上街
警專仔即將抵達戰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