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詢問 初判表請益及後續流程
大同大學
(手機排版請見諒)
前陣子因為和腳踏車擦撞導致出了嚴重車禍
原因是對方從我直行方向的右前方想跨越到對向車道
當他出現在我車前時已經來不及反應
雖然有嘗試想閃過他的車但還是擦倒摔車
想先詢問的是照目前領到的初判表寫法
應該可以認定是對方全責而我方零肇責吧?
目前也已經先做完筆錄準備提告過失傷害
再來應該就等法院寄出通知,先調解如果不成才上法院順帶提出民事求償對吧?
如果之後對方申請鑑定翻盤變有肇責的機率高嗎?
還有一個點是車禍發生當下有聽到對方向警察表明自己領有殘障手冊
這是否會影響到後續的調解賠償或是法院審理?
對方從事發當下過了三個月到現在沒有任何聯絡
不想私下和解的話就只能等通知走調解了吧
第一次遇到這麼嚴重的車禍
光開刀費用就花了20多萬 還不含後續的復健
兩個月只能靠家人照顧日常生活起居
什麼都沒辦法做 排定的計畫全泡湯 真的非常嘔
我只希望能順利處理完這件事 討回應有的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