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詢問 車禍鑑定一定要開會嗎?
亞洲大學
最近處理車禍的事情焦頭爛額
因為未注意號誌闖紅燈擦撞從騎樓衝出來的機車
但初判表上
我方: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
(參考路口監視器影像初步分析研判可能之肇事原因)
對方:尚未發現肇事因素,肇事原因仍應以車鑑會或法院之判決為最終之確定。
現場是有監視紀錄器,但我手上並沒有。
想請問我這樣的狀況有需要請車禍鑑定嗎?
有聽一些車禍理賠說對方從騎樓出來也會有責
但在做筆錄的時候警察很明顯偏袒對方
在我方這邊筆錄過程也一直惡意引導說我們是故意為之
事後我這邊也很積極在跟對方聯繫想要和解
但對方一直情緒性勒索跟敲竹槓
後續也請我們跟他們律師連絡
因為第一次處理這種事情有點不太懂
想問這樣的狀況我有需要申請車禍鑑定嗎?
如果申請了就一定會開會嗎?
因為車禍地點在外縣市,很多東西處理起來都不太方便
想請大家幫幫忙,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