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情況:
昨日上學途中,我是機車對方汽車,我們都直行
我在路口前一段距離就確認他沒打燈
所以繼續直行
然後到路口轉彎處他直接右轉撞過來
撞到我後他才打右轉燈(我手掌及左膝挫傷,身軀撞到地板目前酸痛,對方沒受傷)
撞到前差不多長這樣,到路口我就被撞了
他一下車就對我開罵
說這裡是右轉道我怎麼能直走
罵罵咧咧完叫我報警
我打110但不通就讓他先打
(題外:我每次打110都不通,有人可以解惑嗎)幸好有交警阿伯幫忙
而他在警察來前才說:阿你有怎樣嗎
我不想跟他太多接觸所以說沒有很嚴重
到警局做筆錄警察要拍傷口
對方用不屑的口氣輕笑: 阿不是說沒受傷
由於我要考試警察讓我先做筆錄
(原本他先因為他比較早到警局)
他就跟警察說說笑笑:不然等一下考不好還怪我
搞得好像是我的錯一樣
昨天去醫院驗傷但還要去復診
今日估車損,對方保險公司有去拍車損
目前是等30天去申請初判表
想問的是
1.我原本都騎車載女友上下學及自己上下學,但沒摩托車我只能騎腳踏車到捷運站再走路到學校,然後也載不了我女友(不選共享機車是我們學校共享機車都不好還,且被借走就很麻煩)
我能想到就是搭計程車,但會因為太貴對方不賠嗎?
2.對方這個態度,講實話就是想讓他盡量賠多一點,我能在合理範圍要求理賠什麼嗎?
(代步費,精神賠償...要說我的損失就是花時間處理這些事情,影響打工及課業(我期中考週)
,這星期事原本就比較多結果現在被搞得很麻煩)
3.我現在只知道可以向對方提理賠,後續也可申請學生保險,但我看學生保險是賠償醫療費用部分,那部分我是要向對方求償,這樣不是重覆賠償嗎,還是我就一樣申請,不用理保險公司會自己處理好
已經努力在網路上查資料了
還請各位幫忙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