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發文發的不好請鞭小力一點🥹🥹
文章有點長但很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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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沒有想過這種事會發生在我身上,會來這發文主要是想請教各位順便分享經歷。
事情是這樣的:
去年年底我和朋友一起騎機車去彰化玩,在回程時經過彰南路跟中山路路口時,Google 地圖帶我們走聖安路,結果在我左轉時與一台紅牌重機發生車禍,不得不說我覺得那個路口號誌真的超亂😮💨,反正後來雙方都送醫然後做筆錄,對方當下是擦挫傷而我是擦挫傷以及鎖骨骨折,當下真的嚇死,因為第一次發生車禍而且還在外縣市,完全毫無頭緒🥹,反正事情就在這邊暫時告一段落,期間有電話關心對方,但對方也冷冷的說交給保險人員處理,於是等到2個月後肇責出來我7對方3,我和家人也都接受因為我們確實有錯,當下想法是想與對方先談談和解,但是對方卻一直拖時間一下說牙齒好像也有問題等等,甚至我們的保險人員想跟他要他修車子的機車行的地址,他都拖很久才給,中間一路拖拖拖,拖到了今年五月底六月初第一次約談和解時,對方什麼都沒有帶就直接說了句:「啊我先來說說看金額看你們可不可以接受」,當下其實蠻傻眼的因為我們覺得不該是這樣的吧,既然是談和解不是應該先拿出相關票據嗎?他就直接口頭說了一堆金額,然後還說要換修機車的車行,保險員問他機車行確切位子他們需要去看一下,對方也講不清楚,後來當然也不可能和解,從那之後對方開始繼續拖搞失聯。
直到6月中時突然收到當時幫我處理車禍的警察,打電話告知我說對方對我提告過失傷害,需要我到場做筆錄,當時我跟家人決定直接也提告對方,當下覺得對方可能怕我們跑掉不處理,所以選在車禍半年內提告,於是我們一樣又跟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等到了7月中收到的調解的通知,我也都準備好我要提供的資料跟要求的金額到場了,沒想到這次對方一樣離譜,這次對方比上次好點多帶了一張日曆紙上面用藍筆寫著,車輛維修20萬、做牙齒20萬、慰問金20萬、機車折舊率8萬,之外什麼證明也沒有,當我們理賠員問他那你紙上寫的做牙齒是要植牙嗎?那可以提出證明嗎?他就開始裝可憐:「哎呦我們就窮苦人哪有那麼多錢可以先去做植牙。」我們全家人白眼差點翻到後腦勺🙄,然後再來保險員質疑他沒有骨折沒有嚴重的外傷或是失去基本生活能力需要請家人照顧這樣慰問金20萬有點離譜了,這個時候調解的委員也說話了,委員也表示不管你想調解想上法院都必須提出相關佐證憑證跟票據,不然怎麼談理賠?於是委員幫我們在排了一次調解在兩個禮拜後。
兩個禮拜後同樣地點也同一個委員談調解,對方依舊是拿不出什麼依據也沒有任何票據,委員問他他就開始繼續裝可憐說:「啊我們做工的人哪有什麼時間去辦這麼多準備這麼多票據,而且哪裡拿得出那麼多錢可以做植牙。」此時我們的理賠員也很直接的告訴他你可以先去下個訂金拿個估價單給我們,我們就可以直接理賠給你了,然後對方就是各種藉口拿不出憑證,最後委員直接跟他說那等你資料都準備齊全了就打電話再來預約,反正第三次調解我們依舊沒辦法開始談,真的覺得他就是在浪費時間🙄,後來對方也都沒有再打電話去預約調解。
一直等到了9月底就收到了彰化地檢署委託的車輛事故鑒定會,因為本人在外地讀書,也特別請假回去處理,其實收到的時候有點看不懂為什麼事情都過這麼久了還要鑑定,過了半年多講的話會準?反正就是一樣去了,一進去鑒定會裡面,委員開始問問題,我一回答對方就一直插話持續打斷我,我雖然完全沒有理他,但是委員有制止他的行為,但他依舊是一直插話打斷我,當下心底覺得我的運氣怎麼有辦法這麼好,讓我第一次車禍就可以遇到這種又難搞又沒禮貌的人啊!反正鑒定會開完後,收到鑒定報告更是讓我傻眼,原本我7對方3的肇責竟然變我全責😧,完全不能理解,還以為是鑒定會的時候多插點話、沒禮貌一點就會沒肇責勒(開個玩笑),當時家人有詢問我是不是有表達不清楚或是錯誤,可能造成委員誤會,而導致肇責改變,但是我真的不知道,畢竟是第一次發生這種事情,所以在鑒定會上我也很緊張很不知所措。
在過一個禮拜左右就收到了彰化地檢署的傳票,傳喚我到場開偵查庭,其實當下不只不知道怎麼辦,心情也很複雜,覺得為什麼別人的車禍都可以順利調解好,而我的卻搞得這麼麻煩😮💨,然後我本人在外地讀書很多東西,需要父母親幫忙去準備,也真的很謝謝他們的付出🥹,真的對他們感到很抱歉製造這麼多問題給他們😭。
到了偵查庭當天,一進審訊室就讓我覺得檢察官有點不太想處理我們這種小案件的感覺,一直要我們去調解談和解,但我經過跟家人的討論我們真的覺得這個肇責不合理,所以我也在一開始就拿出先前沒有提供過的行車紀錄器影片(此行車紀錄器影片是我朋友之後提供給我的),並跟檢察官提出我無法接受鑒定結果,所以我要附議,但是檢察官的態度讓我覺得他想快點結束這個案件,所以不想採納我提出的附議,一直說我提出的行車紀錄器跟現場監視器畫面應該沒差吧!我有直接跟檢察官說我提出的行車記錄器畫面是近距離的而且拍到的發生過程也很完整,但現場監視器畫面近距離的鏡頭只看得到撞擊瞬間遠距離的也很模糊,並沒有辦法看到完整的發生過程,最後檢察官還直接就是要壓著我認罪,他無限的循環著:「那你認不認罪?」,當下真的覺得你這是在逼供吧!為什麼當下我要提附議,但你卻一直問我要不要認罪,有點太離譜了吧🤔!最後我就在感覺有點被威脅的情況下認罪了,後來檢察官開始問有沒有和解意願,我也直接表明我們調解三次了,但對方不願意,跟對方要資料、跟對方講說需要什麼證明,但對方都不提供,也等不到他的下一次打電話預約調解,於是檢察官也有跟對方說一定要有票據不管是調解還是在法院都一樣,當然對方還是一樣的手法開始裝可憐說屁話,雖然檢察官完全不鳥他,他只想讓我們快點簽同意調解,然後去調解,最後我們簽完調解同意書後,這場偵查庭就結束了。
/以上是目前車禍後續的全過程/
此外小弟有三個比較不了解的地方想請教各位
1.為什麼不給提附議?還是說要在其他地方提?
2.為什麼檢察官可以這樣壓著人家認罪?
3.肇責比例變成全責有可能是因為什麼?
另外有沒有大佬有類似經驗,可以在下面分享一下的嗎?因為小弟第一次發生真的不知道怎麼處理,想來請教各位看看,感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