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前陣子我發生了一場車禍意外
事情經過是,我經過一處盲彎,出彎時才看到路邊機車專用道有台汽車(無雙閃),以及地上散落的各式修車零件(螺絲起子、扳手、很多工具我認不出來),我閃避不及 輪胎壓到了修車工具打滑滑倒了。
盲彎出彎處剛好是一間民間小型汽車修理廠,原本我是打算對店家以及該車主要求賠償,昨天聯繫車主,他說他是剛好車壞在店家門口,不關修理廠的事情,我就很疑惑你如果這麼巧壞在那 哪來這麼多工具把車拆了? 當時他佔用機車道已經把四顆輪胎都拆了,然後地上也全是工具..
當時事故發生時,我的車速並沒有很快,我也就滑行1公尺吧,當下我比較氣的是,我壓到他們散落地上的工具,倒在地上,店家、客人總共5、6個男的沒有一個上前幫忙,是我自己爬起來以及叫救護車報警
我想請問各位這件事情我該如何處理?
麻煩大家了

7
全部留言
G
原 PO - guomh0308
我自己的認為是修理廠裡面位置滿了,因為是小型修理廠他裡面只有兩個修理位,當晚的確也是兩個位子都頂起了汽車,所以他們選擇在路邊修理,他現在表明他是剛好壞在那裡不關店家的事,問題是我經過當下的確是看到所有人都圍著那台車檢查
B1(已編輯)

國立東華大學
調附近的監視器看看
B2

慈濟科技大學
你的重點應該是有人可以賠償 不是去指定由誰賠償
B3
L
一個人的小學
車主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9 條
若因未擺放警示導致後方車禍並造成人員受傷 告民、刑事
店家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82 條
擺放障礙物妨礙交通,如果因為這些物品摔車受傷,那物主也吃民、刑事。
B4

國立中興大學
建議先告過失傷害,車主或者店家都可以告,它剛好掛在那邊不代表就不用警示,更別說還侵占道路。
B5(已編輯)
S
Rafael
有人賠就好…..錢上面有寫名字嗎?
B6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