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打攻略】等待二簽期間可以離境嗎?收到移民局的email該怎麼辦?2025最新版本

大家好~不知道有沒有人曾經遇到過申請二簽遲遲沒有下來,但已經安排了要離澳旅行、或者是回台灣的計劃,不知道該不該留在澳洲境內等到二簽下來的呢?網路上的資料眾說紛紜,這篇文想跟大家分享我個人的經驗,以及遇到這種情況的處理方式~ 先提供一下我的時間線: 2024/11/4 一簽入境澳洲 2025/4/13 提交二簽申請 2025/6/10 離境澳洲(回台灣) 2025/7/1 收到移民局email通知 2025/7/24 上午抵達澳洲,下午收到二簽 — 所以在等待二簽的期間到底能不能離開澳洲呢?答案是可以的!因為二簽還沒下來代表移民局還沒審理到你的申請,但根據規定(417.412a)遞出申請與核發簽證時,申請人必須在同一個國家,也就是說如果在澳洲提交了二簽,那發二簽給你時人也必須在澳洲才行。離境澳洲的期間如果移民局審核到你的申請,那你應該會收到一封email,標題是“s56 request for more information”,內含附件看起來像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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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求你提供所謂的「evidence of intention to return to Australia」,也就是返回澳洲的證明。這邊要特別注意!這封郵件裡有特別提到他們只會核可在28天內返回澳洲的證明(螢光筆部分),所以這邊又分成兩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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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沒有打算在28天內返回澳洲】 這種情況,只能撤銷你原本的申請,在台灣重新申請一次二簽。但是這麼做的壞處有兩個:一是需要再繳交一次申請簽證的費用(635AUD);二來是當你再次入境澳洲時,二簽會自動生效!也就是說即便你入境澳洲時本來的一簽尚未到期,剩下的時間也會被覆蓋掉。所以除非真的有無法改期的重要事情,否則還是建議28天之內返回澳洲~ 【2.我有打算在28天內返回澳洲】 如果打算在28天內返回澳洲,那只需要做兩件事情就可以了! (1)將你返回澳洲的機票(或其他行程證明)以附件的形式上傳到你原本二簽的申請底下。 (2)完成以下網址的表格:
勾選417whv的選項以及“Returning to Australia for visa grant”,再將底下的資料填寫完整就可以了!最後一欄就填寫你在Immi網站提供的證明是什麼形式(機票or其他),再註記你實際入境澳洲的時間就可以了! 關於這個表格要什麼時候填寫,個人建議是在你提交附件時就填寫一次,實際入境澳洲後再填寫一次!後者填寫時可以特別提及申請人已經於xx時間於澳洲xx機場入境。本人就是這樣做,在回到澳洲當天就順利收到二簽啦~ — 要特別注意的是,網路上會有些教學說要在入境澳洲之後發一封email給移民局,提供你的個人資料以及申請資訊,這個方法已經不管用了~我在入境當天也有傳送email,但似乎是地址不開放收信的關係郵件被自動退回了。所以只要填寫上面網址的表格就可以囉! 這次的教學就到這邊,如果有哪裡不清楚的都可以在底下留言發問!祝各位背包客澳打順心~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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