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年淡季的時候去打工換宿的故事
1、上島了,到宿舍,才被告知被換工作地點
換宿的發文者說會派人來接我
後來坐上機車,載我的人在路上跟我閒聊,並提到說我的工作地點被換了,
我就說發文者人完全沒有跟我說
她說很臨時地,連她也是今天才知道,
後來載我到宿舍,遇到老闆娘,老闆娘又再一次地跟我說,工作地點被換的事。
從原本的居酒屋換到酒吧,他很抱歉,並表示如果不行,可以再換回去居酒屋,(後來我嫌麻煩就也沒換了,就說可以先適應看看)
而原因是,老闆很臨時地出國,
恩,真的很臨時呢,臨時出國一個月
都沒辦法事先通知,到了島上,才告知我
2、關於供餐的問題
原文是寫「每日提供晚餐或宵夜」
「載我的那個人是說,酒吧那邊會有,會給餐費或者是他們有時會一起煮」
因此第一晚到酒吧的時候,我就以為會供餐所以沒買晚餐
到了現場
那個老闆娘才說喔我們沒有東西吃喔
因為他不會煮,所以我一開始是幻聽嗎?
老闆娘還說他有講要我自己去買晚餐吃(可能他在宿舍真的有講吧,但我太混亂了)
他說因為老闆出國的關係,人員調動,廚師都到居酒屋那邊去了
總之我第一晚吃了老闆娘剩的一點冬粉(我自願的,因為也沒東西吃),沒有拿到餐費
所以隔天就問她
「所以是沒買晚餐就不會拿到那100元的餐費嗎?
吃多少算多少嗎?那錢要怎麼算?
所以我要跟店家拿收據嗎?」
總之後來爭取到每天100元的餐費
後來有幾天去的時候酒吧剛好在試吃菜色,老闆娘叫我一起吃,然後那天就沒餐費了:)
老闆娘看我沒什麼吃。就說這是我的員工餐
但就幾塊肉、幾片菜、一兩三片原味烤餅,
因為我去到現場的時候,大家已經吃一波了,總之就是剩下的
他就也沒有給我錢了(其他人也有吃,但為什麼我吃就是直接扣掉我的餐費)
後來問他說
他的確認為我吃了東西,所以不用給我
我就說:「因為也沒有事先講(有員工餐),而我通常都是吃晚餐之後才過來」
總之後來有補給我
第一週快結束的時候,老闆娘說下週會有廚師過來煮員工餐
但實際到了第二週,並沒有
是統一訂餐的,餐費是100元
3、小幫手福利有個「sup, 獨木舟想玩就玩」
總之我第一週去玩,雖然很累,但想說免費,就多玩幾次
所以第二周跟老闆娘提出,他有點不情願(我個人感覺)
後來細問才知道,他們本來有一個員工有sup的證照,所以可以免費玩之類的
但後來那個人離職了,所以他們沒有免錢的了,就連我上禮拜玩的,也是他們額外付費讓我滑的
(總之我也沒有厚臉皮說第三週第四週也要去滑了)
4、工作時長
原文是寫「工作時間約4小時」
第一天到酒吧被告知的工作時長是5小時
我就想說先適應看看,就也沒提出來
後來看著酒吧因為淡季客人很少,所以蠻多休息時間的,所以我就硬吞5小時了
5、原文寫到「工作之餘,可以學調酒」
但酒吧的調酒,是水龍頭直接拉出來的,所以也沒辦法學什麼
6、基於上點,我就想說想回去居酒屋,
我跟老闆娘提我最後一個禮拜想換回去居酒屋
老闆娘就說那你這週就可以過去了呀
我就表示想最後一週再過去
然後叫我自己跟發文者講
結果他轉頭就跟發文者講,要我這週就過去
我就跟他說我不能最後一週再過去嗎
他就一直跳針說他跟發文者講好了
我就說可是我還沒跟發文者講
而且她跟發文者講,也是講一半而已,
詳細的時間還是要我自己去問
因此我跑去找發文者,並跟他確認工作時間
他說是5.5小時
我就說原文是寫約4小時
他說「通常會4-6小時,"約"四小時」
我說「但並沒有說會到6個小時呢」
他說提早收完可以提早離開
(但酒吧沒客人的話,最早也早半小時離開而已)
總之他後來說可以改成4小時
我就想說也不要踩那麼硬,就說5小時也可以,因為酒吧是5小時
我這家的零用金是0,其實我在換宿期間有實況跟朋友們抱怨,所以以上有些是當天聊天室的訊息直接複製過來。朋友是叫我趕快跑,反正也沒簽合約,說我是免費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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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留言

房東
在台灣這種爛工作都不可能找的到人
套個打工換宿小幫手就悶著頭做了
你們到底在圖些什麼?
B1
O
osmond
打工換宿不如衝一波打工度假
直接離一個台灣島
B2

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
妳乾脆順便在那邊做幾個社會實驗
可以整理發影片或寫論文
B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