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個事情的應對都大有問題吧
一、畢聯會的書面聲明有夠潦草
一個official的組織
竟然整篇聲明用寫的
然後還歪七扭八的
正式應該是用打字
然後文末列出職位再簽上自己的名字
之後再蓋印章壓日期
二、校方明顯想避重就輕甚至撇責
這麼大的事情
說什麼「不能期待一個20幾歲的成年人錢丟了要找我們,若有任何不當還是要負起全責」
然後再把風向帶到受騙
這明明自己拿去賭博還受騙變成受害者
學校不想負起連帶責任
那就公事公辦啊
該怎麼做就怎麼做
怎麼好像學生家長分期償還就要私了
應該是馬上開除學籍是吧
不能這麼便宜地放過他
這個學校看似非常嚴格
在這件事件的處理,卻又是破綻百出呢
如果真的是「文藻外語股份有限公司」的世界
還能這麼簡單地放下嗎?
我是進修部的
以前總覺得學校學生會、畢聯會分開很可惜
比如說日間部學生會辦的校慶演唱會無法參加
現在想想還好是分開的
要不然自己也變成受害者
不過我們收到學士服的時間一樣晚
或許也有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