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情提要
嗨大家我又來更新了,繼上一篇文
很多人關心說不起訴之後對方還能提出再議
剛好我發文當天嘎老師也發了一篇跟其他人和解的文章(應該是拿和解金爽爽去吃下午茶吧☕️)

下面就有人把我這篇文貼給她看

果然嘎老師還是不放棄提出再議
不過看來子彈是打回到自己身上了呢🫢
❗️在此附上對方申請再議的通知❗️
(更新一下 B4 B17 有解釋說這只是通知你檢察官以無理由再議送審,並非再議駁回,同志們還需努力💪🏻)

希望大家看到這篇文的時候幫上面和解的實踐女大生默哀3秒鐘😂
通常實務上,原檢察官幾乎都以再議無理由,讓上級檢察署再去審理,若要原檢察官推翻自己做出的不起訴處分,幾乎等同間接承認自己偵查時不用心、或是法律見解適用錯誤,因此檢察官自行撤銷不起訴處分的機率微乎其微。
所以真的不要和解拜託,不要再被這種訟棍騙錢了❗️
對案件想要了解更詳細的請去上一篇文或我的個版看喔,謝謝大家觀看 下台一鞠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