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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謝謝各位的留言 因為實在太多了 所以無法一一回覆
我在這裡就一起針對幾個我看到比較多的留言來回應好了
1. 品牌為什麼不是迎合消費者而是為了維護形象而高高在上
這個我覺得是品牌性質的問題(但因為我沒待過化妝品公司所以這些就是我自己的假設)
化妝品保養品跟精品手錶類的公司形象 就是他們吸引客戶來的原因
他們通常都會有非常清楚的市場定位
這些牌子會需要從銷方式 品牌形象 價格定位等等等
製造出距離感跟排他性 來吸引大眾購買
這就是為什麼你絕對不會看到LV跟Chanel出現在任何Outlet 或看到玫瑰霜出現在7-11
因為Outlet的"打折跟便宜"會很傷他們的品牌形象
但是Kate Spade跟Michael Kors基本上是Outlet常駐
因為他們的定位可能是平價精品 需要Outlet的量去撐
這就是為什麼會有人努力存錢買Chanel小包 Rolex手錶 或是一罐一萬多塊的玫瑰霜
因為品牌的形象
希望這個回覆有解釋到為什麼品牌會很努力地維護自己的形象 因而給出各種規範
2. 我舉的例子不好因為是他們的身份不同 一個偏藝人 一個偏創作者//品牌應該要慎選合作對象
這裡就是我不對 因為我不是這個圈子的觀眾 也不認識這些人
所以只是很直接地用我的第一印象去找對比 不好意思
現在其實創作者/藝人/通告藝人/小模
這種界線越來越模糊 身份也越來越多重疊 所以品牌其實也不太會因為
席惟倫是藝人所以比較會拍形象照找她 而不找Catie這種自帶流量的創作者
即使他們的身份不同 對於品牌來說都還是有達到宣傳曝光的目的
但我同意 不同的身份做業配會有不同的效果 品牌應該多做點功課
只不過像是野餐這篇文 如果只是想要在週年慶前曝曝光發發傳單的話
品牌真的也不會在意接案人的身份 只要他們背後的數據有達標就好
然後我覺得用"因為是創作者的身份所以不擅長拍形象照"當理由 其實滿不敬業
圖文業配已經存在了超級長的一段時間 這個理由就是覺得自己不需要在這塊進步
因為只要一支手機跟一個環形燈就可以應付掉
但事實就是跟其他收到一樣規範的業配文比 看起來就差很多
3. 身為消費者我就是很討厭這種業配 看到就滑掉//我想要看到的是創作者的真實感受
這個我100%同意 公版類型的我看到也大多是看一下是什麼產品 有什麼好康可以拿 沒有就滑掉
但通常這種類型的業配也就是曝光用 所以基本上產品只要有用符合形象的方式被看到
品牌方就滿意了
但這並不是唯一一種類型的業配
品牌找創作者業配的原因百百種 週年慶促銷 新品介紹 使用心得 活動分享等等等
所以還是要回到這篇業配文的目的是什麼
如果是有時效性要曝光 那就是大量的在不同創作者的社群媒體上用公版圖文洗
以此帶出接下來的促銷活動 像找一群人發傳單一樣
如果是新品上市 那可能就是只找特定的創作者寫比較詳盡的產品特色介紹
如果是心得分享 那可能就是找創作者用影音的方式分享過去一段時間的使用心得
品牌行銷的管道太多了 目的不同給消費者感受也不同
一篇業配文
要遵守品牌方的規範 符合企業形象 達到業配目的
要尊重創作者的想法 符合他的風格有創意
要吸引消費者的需求 要有真實的使用感受
再加上活動的時效性 產品的短週期 競品的上市時間等種種壓力
基本上是不可能
所以才會有這麼多的合作方式來針對不同的目的對症下藥 而不是用一個行銷方式通吃
業配這種東西是品牌 創作者跟消費者在三方拉扯取得平衡
我寫這篇文章的目的只是想要以自己過去的經驗
用品牌方的角度來解釋跟回答Catie影片裡面提到的問題
為什麼要有規範 為什麼要找創作者等等 讓觀眾可以換個角度看這件事
不是所有消費者或創作者都待過品牌方 但所有人都是消費者
所以當一個百萬訂閱創作者單方面的抱怨品牌方的時候
很容易就會對一般消費者打入很偏頗的觀念 這個是我覺得不公平的地方
其實看一下這篇文底下留言有多少在代理商跟行銷公司的留言
就知道跟創作者甚至是Catie本人合作是一件很不簡單的事情
Catie拍那部影片是要點出一個從她角度觀察到的一個現象
而這篇文是要從另外一個角度回應她觀察到的現象 如此而已
我覺得底下有滿多很有建設性的回應 提供了不同的看法
我也學到了很多 謝謝你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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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身邊很多朋友最近在轉發這支影片 覺得普遍的風向都是滿贊同Catie的講法
Catie在影片裡面在抱怨的最主要就是兩點:
1. 廠商找創作者合作 為什麼要給規範限制創意讓所有業配的文章長得都一樣?
2. 業配文都長得一樣對粉絲無法產生說服力
我剛好待過品牌方 可以提供一下不同的角度來加入討論
第一點,
品牌給照片/影片規範九成是為了要確保產品最後呈現在消費者面前的風格跟品質跟集團訂定出來的主題是統一的
而這個由集團訂定出來的主題 是不可能去更動的 因為影響到太多層面
所以品牌不會為了迎合創作者的風格 去放下集團訂定出來的標準
在發案時只能靠各種規範來去確保最後的成品有87%像 所以導致業配文都長得差不多
訂定規範另外一個原因就是減少溝通上的成本
特別是彩妝這種檔期不長 汰換率 多樣性 競爭都極高的產業
品牌不會也沒有時間去跟創作者在PO文上有太多的溝通
因為下一檔可能在這溝通的過程中已經快要籌備完了
所以Catie說品牌的規範是在限制創作者跟不想溝通
其實沒有說錯 只是品牌是從自己的角度出發而已
第二點,
這個問題我覺得主要是Catie跟品牌對於"業配"認知上的落差
對於Catie來說 這個是一個創作
所以需要來回的討論讓最後成品是符合她的風格又可以完整的介紹到產品的特色
但對於品牌來說 跟創作者合作只是產品曝光的管道
所以產品形象一致地在特定的時間內曝光在最大程度的消費者面前才是最重要的
舉例: Nike要業配一雙主打馬拉松的跑鞋
他們找了10位住在不同馬拉松比賽地點的創作者合作 然後要求照片裡要有兩張在河堤慢跑 兩張在馬拉松比賽的路上慢跑 一張是在跑道上綁鞋帶的照片
這組照片在兩個禮拜內陸陸續續地由這些創作者PO出
不管這幾篇業配文長的多像 "Nike這雙鞋好像很適合拿來慢跑" 的印象已經產生了
而這就已經有達到產品曝光的要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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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想要拿Catie在影片裡說的"野餐"來舉例
大家可以自己去她的帳號裡看9/16的貼文是蘭蔻的玫瑰霜搭配著野餐的主題(她本人沒有承認是這篇文 但大家都假設是這篇所以我就拿這篇當例子)
先說我沒有用過任何蘭蔻的商品 不會化妝 我老婆也沒用過這個玫瑰霜
所以我現在講的100%是我第一次看的印象跟想法
PO文底下有一些標籤 點進去看就會看到Catie所謂的長得一樣的野餐文
先撇除PO文的相似度
第一眼的感覺就是滿戶外 滿陽光 然後因為是玫瑰霜所以硬要有玫瑰花
接下來
各位可以去蘭蔻官方IG往前滑到8/19號 就可以看到一個玫瑰霜的形象影片
裡面就是陽光 泳池倒影 戶外 玫瑰 短短的幾秒鐘就把這個產品的要呈現的形象做得一清二楚
點進去影片裡的標籤 看到的PO文9成也都是長差不多那個風格 差不多那些元素
看到這裡應該很明顯的知道對於野餐元素的要求並不是無中生有
而是品牌早就訂定出了一個主題 這些規範是為了呈現品牌由上到下的一致性
不然放任創作者自由發揮
這群照片裡出現一個蘭蔻玫瑰霜擺在早餐店裡旁邊還有鐵板麵跟醬油膏 桌上還黏黏的 可以看嗎
再來剛剛提到的品牌想要的產品曝光
這幾個PO文滿多都是在九月的後兩個禮拜 陸陸續續出現
文章架構大概就是先分享為什麼自己會用到蘭蔻的玫瑰霜
然後接上一大串蘭蔻的官方介紹後可以去限動領試用包
而蘭蔻的官方粉絲頁則從九月底開始 大打週年慶的特惠組
我無法查證他們內部的行銷的計畫是什麼
但這波的產品曝光我在猜
並不是要讓消費者透過創作者來了解這個玫瑰霜有多好用
而是要讓消費者在週年慶前
先在一群美妝創作者的帳號上看到一波蘭蔻商品
然後蘭蔻在週年慶開跑 下廣告的時候就會讓同一群消費者看到
幾天前瞄到的蘭蔻玫瑰霜現在變成他們週年慶的主打商品還現省$7173 好像很讚 來刷爸媽的卡
最後我有去看了一下Catie那篇的PO文 說實在我覺得品質滿差的
長得70%像的業配文擺在一起看 誰有用心誰沒有就很明顯
Catie的照片應該全部都是手機拍拍解決
用手機拍的壞處就是不會有景深 產品無法被獨立出來
再來畫質差 顏色參差不一
最後這個有點雞蛋裡挑骨頭但是因為玫瑰霜的瓶身很反光
Catie似乎都沒在注意 有幾張照片瓶身上的倒影很亂連蘭蔻logo都看不太清楚
相較之下有一篇PO文是一位叫席惟倫的女生PO的
我個人覺得好非常多
用相機拍畫質好 後製的調色很整齊 產品主體很清楚 反光什麼的不會太嚴重
整體看上去就是很舒服一致 如果我是蘭蔻就是會選擇繼續跟她合作
甚至是兩個人都有的白色地毯元素 Catie的就很像我家洗衣籃裡的白色浴巾
席惟倫的就平坦整齊
這些細節難道不是創作者應該注意的東西嗎?
我不是在攻擊Catie我也不認識席惟倫 這兩個人的客群跟我一點關聯都沒有
今天Catie在影片中提到自己被品牌方限制東限制西 無法創作
但明明是一樣的品牌 一樣的規範 為什麼可以差這麼多?
品牌因為形象原因給了規範限制了70%的彈性 身為創作者不就是要有辦法把剩下的30%用自己的方式呈現出來嗎?
在照片構圖上動點手腳 在妝髮上動點手腳 在文案裡動點手腳 等等等
只要有符合人家70%的規範 剩下的30%要怎樣都可以
講這麼多絕對不是要引戰 只是覺得Catie的影片中有省略掉太多品牌方注意的東西
好像創作者接了品牌方的業配就是被限制到沒有任何地方可以發揮創意
好像只要給規範就是不尊重創作者的價值 因為廠商沒有比Catie更會拍影片等等
但這些要求在簽約前基本上都會告知 合約走完後再回頭拍片吐槽的行為我也不是很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