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要澄清一點,我從未考慮過利用這群人的NFT進行套利賺錢。我原本只是想說,能夠獲得一些周邊商品也不錯。因此,我在二級市場上花了大約150U購買了10張NFT,其中抽中了3個機器人。
我之所以會說他們不作為,是因為看了他們在腦哥訪談中的表現。我想問這群人:“你們有責任感嗎?”[影片的5:14]
我並不是要求這群人賠償或其他什麼,畢竟這些NFT的發售價格只有1U,而且總共就5000個。我在這群人的DC(Discord)中不斷提出一個想法:給我們一個公告、一個說明、一個解釋,好好地做一個結束。
還是那句話:“這群人,你們有責任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