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瑄參與的帝國涉及法律問題?隕石真偽?亞特蘭提斯帝國是邪教嗎?
⚠️一、討論該組織的資訊會有問題嗎?
由於該組織相關成員不斷留言以法律之名施壓,希望我與其他留言者撤除相關照片與資訊,因此總結一下查到的相關資料,如有專業法律人士歡迎補充。
👉先說結論:「無論著作權法、肖像權法、誹謗罪,大家都不用擔心!因為相關討論是涉及公共利益。公共利益的認定是指不特定或多數人有關的利益,且該組織深入校園的問題,高度與學生安全、未成年人有關,故屬公共利益。大家不用因為害怕被告就不敢發聲與討論!」
#著作權
著作權法第52條:「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截圖該組織公開發布的內容作為評論,加上涉及公共利益,滿足合理使用之規定,則無需取得授權,亦不會構成侵權行為。
#肖像權
肖像權之侵害行為的認定指將他人未公開的肖像加以公開,如原圖為公開資訊則難以成立,另外下列為不算侵害肖像權事項:
1. 公眾人物:凡任何於公共場域對社會活動具有影響力之人
2. 與公共利益有關:涉及公共利益或社會關切的問題
#誹謗罪
誹謗罪不罰的事項:
1. 能證明其為真實:就算誹謗的行為人不能證明他所說的誹謗內容真的有發生過,但假如行為人是因為某些情報、資料或新聞報導等,相信真的有發生過這件事,只要不是過於輕率的相信這些資料,有盡調查這些資料真實性的義務,就算能夠證明其為真實。
2. 與公共利益有關:涉及公共利益或社會關切的問題
3. 善意發表言論: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
(資訊來源參考:法律百科、法律010等)
(圖片來源:FB社團 親身入會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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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色檔案DK過去被邪教告的經驗,也皆符合上述資訊,符合公共利益最終不起訴。
(參考影片:我被邪教吿了/異色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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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常見的宗教斂財模式(資訊來源:內政部全國宗教資訊網)
1. 相關團體或人士宣稱自己或某神靈具有「神通」或「神蹟」,能夠幫助人們解決生活中的疑難雜症,例如治病、改運等,並收取相關費用。
2. 相關團體或人士宣稱自己所有的一些物品具有特殊力量,能夠帶給人們許多好處,例如長壽、發財或趨吉避凶等,並以高價進行販售。
3. 相關團體或人士以教務發展或從事公益活動為名義,公開或私下進行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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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上篇的資訊統整,該組織似乎以上3點都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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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明文規定宗教團體要繳稅的項目(資訊來源:內政部全國宗教資訊網)
1. 販賣宗教文物、香燭、金紙、祭品等商業行為收入。
2. 供應齋飯及借住廂(客)房之收入,訂有一定收費標準者。
3. 提供納骨塔供人安置骨灰、神位之收入,訂有一定收費標準者。
4. 財產出租之租金收入。
5. 與宗教團體創設目的無關之各項收入及其他營利收入。
👉凡交易有訂定價目及收費標準的,就必須繳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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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組織販賣眾多商品有合法繳稅嗎?根據前篇購買過商品的親身經驗,似乎該組織要求使用現金交易、轉帳不得備註?且沒有發收據?(如果購買商品的民眾有相關對話與轉帳紀錄,請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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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裝神弄鬼算犯罪嗎?(資訊來源:司法部FB)
為方便閱讀,節錄原文的重點內容:
曾經發生過一個案例,某個人開了一間宮廟,並自稱是「玉皇大帝」的分靈。其中一個被害人因為住了某間飯店後,發生了倒車被追撞、開錯交流道等等的衰事,這位「玉皇大帝」就跟被害人說你卡到陰、被鬼跟了,可以幫你祭改,並索取費用10萬元。被害人後來發現自己上當了,於是向檢察官提起告訴,檢察官也用「詐欺罪」起訴這位「玉皇大帝」。
👉#什麼是詐欺罪 #詐欺罪是公訴罪
根據刑法第339條詐欺罪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意思就是行為人用了「詐術」,使得被騙的人因此上當,進而處分自己的財產,使得財產上受到損害。
一般人在遇到挫折徬徨的時候,對事情的判斷力本來就會比較薄弱,藉此以鬼神這種科學無法驗證的方法去騙人,已經超過了宗教自由保護的範圍,且若主觀上有詐欺的犯意,就不能主張「宗教自由」而豁免於刑法的處罰。雖然被告主張,平常去廟裡安太歲、開運的時候,寺廟也會收錢。但是被告做的「祭改」跟一般民俗活動相比,並沒有特別複雜,竟然要將近10萬元的費用,超過合理的「行情」。最後,被告仍被法院判決犯詐欺取財罪。
👉#什麼算恐嚇取財
如果說「你不買這瓶能量水,你就會業力引爆」這樣會構成恐嚇取財嗎?
刑法的恐嚇有三種,如果對公共安全進行恐嚇,會犯第 151 條的「恐嚇公眾罪」;如果是對個人安全的恐嚇,則會犯第 305 條的「恐嚇危安罪」;如果恐嚇的目的是為了要對方乖乖把錢交出來,則會成立第 346 條的恐嚇取財罪。
不管是哪種「恐嚇」,都是透過「惡害告知」讓人「心生畏懼」。此外,這個「惡害告知」的內容也必須是可能實現的,所以像鬼神之說,即使聽到的人感到害怕,但因為不是一個普通人可以實現的事,所以不屬於「惡害告知」,而不成立恐嚇。然而,在「能量水」的例子中,被害人因為「相信業力引爆」這件事而感到害怕,並交付財物,邏輯上相當於行為人「施用詐術」而導致被害人「陷於錯誤」,所以還是可能會成立「詐欺罪」。
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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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邪教檢查表符合嗎?(檢查表來源:德國薩克森邦政府文化廳)
1.在這個團體中,你彷彿能找到過去一直在尋找的東西,他們非常清楚,什麼是你在找尋的。(符合)
2.當你一接觸這個組織,你對世界萬物就有了全新的看法。(符合)
3.這個組織的世界觀非常簡單易懂,一目了然,並且可以解釋所有的問題。(符合)
4.你很難對掌握組織的全貌,事實上,他們也不允許你仔細思考或是檢驗。你在組織中新認識的朋友會告訴你:「這很難用言語解釋,需要親身體會,要不要現在就過去看看?」(符合)
5.這個組織有一個「大師」、「師傅」、「導師」、「老師」、「上師」、「╳師」,只有他能知道宇宙或生命的真相。(符合)
6.這個組織的教義才是唯一真實的、永遠的智慧。社會上的科學、理性思考等,都會被當作負面的、惡魔的或是不夠啟發。(符合)
7.外界對於組織的質疑,反而被當作是組織正面的證明。(符合)
8.這個世界即將遭遇大災害,只有這個組織才知道,要如何拯救地球。
9.參加組織的人才是菁英,其他人都是病態與敗類,除非他們願意參加我們,讓自己獲得救贖。(符合)
10.組織會要求你立刻參加。
11.組織會要求成員透過服裝、飲食方法、自有的語言、嚴格的人際互動關係,將成員隔絕在社會之外。(符合)
12.組織會要求你與過去的生活斷絕關係,因為這會阻礙你的成長。(符合)
13.對你的性生活有嚴格規範,例如由「上面」替你選擇配偶、集體性行為或是完全禁慾。
14.組織不斷賦予你許多工作,並佔去你所有的時間。你必須賣書、賣刊物、招募新成員、參加課程、靜坐靈修……(符合)
15.幾乎喪失了獨處的時間,組織中的某個人總會整天纏著你。
16.當你開始懷疑,為什麼組織當初允諾的「成功」並未發生時,組織會告訴你,是你投入不夠,或是信念不足,是你自己的責任。(符合)
17.組織要求你嚴格遵循教義與規定,這是唯一獲得拯救的機會。(符合)
符合的13點的來自上篇的資訊統整,如有疑義可以在留言區討論,沒括號的是不確定,歡迎有親身經歷的人補充。
另外,在台灣目前沒有法律明定邪教定義,故也沒有相關規定表示不能用邪教稱呼任何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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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如果發現自己被詐欺,詐欺罪如何提告?(資訊來源:法律010)
1. 最方便的方式:到警局報案(方便但是耗時)
去警察局報案 →資料整理後給檢察署 →檢察署針對案件進行偵辦 →確認被告有犯罪嫌疑,檢察官起訴 →法院審理與最終判決。
2. 另一種:直接向檢察署提告(相較警局報案快速,但自己寫狀門檻比較高)
寫狀向檢察署提告 →檢察署偵辦案件 →確認被告有犯罪嫌疑,檢察官起訴 →法院審理與最終判決。
3. 最快的方式:自訴(強制委任律師進行)
自己寫狀直接向法院提告 →開庭進行答辯(沒有檢察官參與)→法院審理與最終判決。
詐欺罪是「非」告訴乃論,也就是大家俗稱的「詐欺罪公訴」,除了個人可以提告之外,檢察官也可以主動展開調查。
原文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