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辰整理出柯文哲違法的部分?不離譜嗎?

然後一堆人開始轉移焦點? 第一個是京華城弊案。 第二個是侵佔政治獻金。 過高有圖利嫌疑的容積率只會推給都委會,但卻忽略他指派安插自己人,還有跟沈慶京過從甚密的事實。 另外 明明這些給錢的都承認是政治獻金。只有小沈1500還沒找到,就可以推翻全部嗎? 錢有些沒有進入到民眾黨政治獻金帳戶 然後柯還拿去給自己兒子買股票
megapx
繼續跳針沒金流? 買股票的部分? 被發現違法才答應要捐出的450萬? 競選小物跟募款跑去自己實質掌握的公司4133萬 用不可以這樣用的錢付員工薪水,給兒子買股票。 這些違法都沒人注意,只會轉移焦點攻擊林辰領政府標案。 標案跟柯文哲違法是兩件事,不能分開看嗎?
megapx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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