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離職原因及相關事件

大家好,我是Mita。 前老闆分別在Dcard、IG限動,分享「其一員工多次行為不當、工作表現下降,經與員工討論後,員工決定離職,因為是其伴侶也隨之離職」一文。 下列逐項列出我與兩位前老闆提出的離職原因: (1)前公司單方面調整工作內容,進而影響薪資收入,且無協商機會。 (2)因公司新規定,而導致業績獎金無限期被調降40%,員工只能配合,無協商機會,詳情請參考內文第三項第1點。 (3)公司要求從今往後在個人社群po任何影片(非業配),都需經老闆們同意,老闆們審核不過,就不能發任何影片。 基於以上總總原因,進而提出離職,並已於上周進行勞資爭議調解,前公司需補勞退及支付5萬元和解金外,我方有提出後續雙方不再對外發表言論,但已被對方律師婉拒,而昨天朋友傳了另名前老闆instagram 影片連結,提到了前員工疑似偷竊等相關言論,因此整理了下方內容。 一、擅自使用公司設備,經營自己的事業。 事件說明:前員工拍攝個人IG影片「偷天換日計畫-肉鬆」,部分炒肉鬆畫面,使用公司公務手機拍攝。 老闆們先前說明:員工未告知而使用公司資產,經營自己的自媒體,老闆覺得被捅了一刀,不受尊重,這件事不是說對不起就沒事的。 員工立場:已於老闆告知後道歉,並絕無再犯。 (補充說明:會將公務手機帶回家,是因假日或工作日晚上,有時也需要回覆廠商訊息,屬於常態性的動作,並非私自帶手機回家。) 二、無詢問的情況下,擅自將公司資產私自帶回家,疑似偷竊行為。 (1)退貨的抱枕。 2023/12/28於蝦皮購買拍攝用的枕頭。 2024/1/18  因購買樣式錯誤,老闆請我申請退貨,但我自己忘記寄退貨,導致無法退貨。 2024/2/6  老闆出國期間,請我整理倉庫及工作室,因此發現那顆忘記拿去寄退貨的枕頭。 2024/2/6   我將枕頭拿走,並將此筆費用列在「2月份代墊款」的扣除項。 (是否有當下記錄,前老闆保持存疑態度)。 2024/2/7   該顆枕頭於我的IG社群影片「刮刮樂必中選號技巧」中出鏡。 2024/2/9   老闆看到影片後,發訊息詢問員工抱枕。 員工回覆「因忘記退貨,錢記扣下次費用..」,老闆回覆「好 了解 我知道了」。 2024/3/5    2月份薪資+2月份代墊款請款,並確實扣除該筆款項。 2024/12/2 老闆提出「員工擅自拿取老闆的物品抱枕」   老闆先前說明立場:員工未事先告知,而直接拿走抱枕,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記在代墊款,還是老闆詢問後才記,這樣的處理方式不當,可合理懷疑有偷東西的意圖。   員工立場:老闆請我申請退貨,已經不需要這個抱枕,但因過了蝦皮可退貨時間,導致無法退款為我個人疏失,所以決定自行吸收該抱枕退款金額,所以我把抱枕拿走處理掉,並將$147(抱枕金額+運費)在2月份代墊款中確實扣除,絕對沒有要偷走抱枕的意圖。 (代墊款說明:購買道具、交通、食材等,由員工先代墊的款項,並於領薪水時提供請款細項,與老闆們一同請款。) 這件事確實有更好的處理方式,不應該為了希望趕快處理完這件事,而這樣處理,我應該做事要再更仔細,但我絕對沒有要偷竊抱枕。 (2)拍攝用啤酒2罐 2024/5/21業配拍攝結束後,老闆看到員工後背包裡放了兩罐拍攝用啤酒,不確定員工是否有將啤酒歸還,因此隔了N日後私下詢問同事狀況。   老闆先前說明立場:因之前抱枕的關係,當然會有疑慮,怎麼又出現這樣的狀況、為什麼包包出現某樣東西,所以才會詢問同事。   員工立場:當天業配拍攝需求會使用到酒精背包,為避免酒精背包透明管中,啤酒喝完造成畫面不好看,品牌會不喜歡,加上拍攝園區較大,避免無法隨時補充啤酒,因此將數罐啤酒於拍攝期間,全程背在後背包,我自己記得應該是兩種口味各放了2-3罐,回工作室後,不確定哪位老闆在我的後背包看到啤酒,進而產生疑慮,但我絕對沒有將啤酒帶走,老闆當然也沒有看到我把啤酒帶回家,但老闆告知歸咎於之前抱枕事件,認為對員工會有猜疑的行為是合理的,但就我的立場,我絕對沒有要偷抱枕,也沒有偷啤酒。   (3)小南便當的白飯。 某天留在老闆家吃飯,吃完飯後走到老闆家門口,回過神後發現有一包白飯在我手上,我就請同事幫我拿回去。 老闆們先前說明:因之前抱枕的關係,所以其中一位老闆提出當然會有疑慮,為什麼員工會突然拿著白飯出去,無法接受員工是因為晃神,才把白飯拿到門口這樣的說法。 員工立場:上班了整天,下班確實就是恍神了,一到大門口準備戴安全帽時,回過神來發現白飯在手上,已立即請同事將白飯放回去,我絕對沒有要偷枕頭、啤酒、白飯。 (4)公務信箱 離職後,前老闆在後台看到我的iPad 在2024/12/5 2個小時前有登入記錄,因此在line 詢問員工用信箱是用什麼呢? 員工立場:就職時,我在手機、工作用電腦(同時也是私人電腦)、個人iPad 皆有登入公司信箱,以利非上班時間,仍可處理公司事務,離職後,已將手機、電腦登出,但因為iPad 較少使用,所以沒有登出到。 離職後,我從未觀看公司公務信箱,而前老闆提出的iPad 裝置,2小時前有使用紀錄,我有詢問之前在google工作過的朋友,推測可能是系統自動檢查狀態為登入的信箱,有沒有新的信件,但確切的原因,因為沒有管道聯繫google人員,因此無法得知為什麼沒使用,卻會顯示2小時前有使用紀錄的確切原因。 而為了再度證明我的清白,我嘗試了各種方式,包含與國外的google連繫,但皆屢屢失敗,最終chat GPT建議我使用iPad 的電池功能,能知道近期使用iPad 時,各應用程式的時間佔比,而上面確實沒有使用Gmail的紀錄,但因為我現在人在北部過年,iPad 的螢幕錄影畫面不在手邊,無法即時分享給大家。 三、其他公司曾與我提出過,覺得不妥的行為。 (1)競業疑慮 事件說明:老闆接了某品牌的產品業配並已完成了案件,一段時間後,員工利用假日的時間也接了相同品牌、相同產品的業配。 老闆們先前說明:公司員工有所謂的同業競業情況,員工提供跟公司相同的服務內容,給同樣的客戶,就會有所謂的同業競業的情況,會造成公司會有搶奪商機的情況發生,也會對公司的市場競爭力造成威脅,我們覺得對於這方面,對全體的員工還有公司都是會有損害。 公司配套措施:將該員工的「業績獎金」抽成比例調降40%,並稱此為「績效獎金」,表示獎金調整將依據員工的忠誠度與表現進行評估,並將此調降措施「持續至」員工工作表現達到老闆理想的標準為止。 員工立場: 🔘與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契約,不論書面或口頭,公司從未提過「同業競業」相關條款,如果我知道公司有這項規定,一定會配合。 🔘拍攝皆無使用到工作時間,且為代理商主動來信邀約,合作窗口也不同。 🔘雖然之前公司從沒有提過這項規則,但我可以理解公司的疑慮,而主動提出是否可以單次警告,或單次懲處的方式處理,後續保證不會再接業配,但皆被公司拒絕。 (2)高鐵/台鐵抄襲 事件說明:員工在假日搭乘台鐵區間車,拍攝了一段有趣的「座位調整影片」,並上傳到個人社群平台。老闆認為員工此行為涉及“抄襲”其10個月前拍攝但尚未發布的影片,聲稱違反競業禁止條款,並新增規定:員工所有私人影片須經老闆審核同意後方能上傳。   2024/2 老闆拍攝「高鐵」可經由踩踏板後「旋轉整個座椅」的方式,改變座位方向。 2024/11/30員工拍攝並上傳「台鐵部分型號區間車」座椅可以「左右扳動椅背」的方式,直接改變座位方向。   老闆們先前說明:想上線的影片題材被員工發走了,一樣都是列車有關,列車的座位是可以旋轉變換的,文案也有雷同之處,而且目前瀏覽蠻高。 老闆新增配套措施:員工在職期間不得拍攝、上傳與公司內容相同或相似的主題,包括業配及「非業配」影片,並舉例如生活、男女、旅遊、料理等,並要求員工在未來任何影片發布前,包含生活影片,皆需經過老闆審核,若員工無法遵守上述規定,則視同與公司形成競爭對立關係。   員工立場: (1)向前老闆解釋,單純是因為上車後看到有其他民眾做了扳動座椅的動作,覺得很神奇,於是立即拍攝了影片記錄下來,當下早已忘記,也不會聯想到前老闆10個月前曾拍過高鐵的影片,更不可能會知道文案內容。 (2)已向台鐵人員求證此種「椅背扳動」換座椅方式屬於稀有操作,多數人僅知道高鐵椅背能用踩踏板轉向,但並不會因此得知台鐵區間車的椅背可用扳動方式改變方向。 (3)無法接受老闆以上述原因為由,稱員工違反競業禁止條款,進而要求日後員工私人影片,也須經過公司審核。 (4)公司多次單方面變更工作條件,且皆未經過協商,要求員工須全盤接受,覺得有不合理之處。 四、前公司與大家分享「前員工的平均薪資大概都落在9萬上下,我們是真心希望給員工最好的待遇,讓員工安心工作,也希望未來可以一起努力打拼」。 (1)針對薪資部分,前公司提出因業務量增加,擔心員工太累無法負荷,決定直接減少一半左右的工作,轉給新同事,導致原本同時負責兩位前老闆的業務內容,變成只負責其中一位,以靠業績吃飯的我來說,是一大重傷,且公司明確告知無溝通或協商機會,只能遵守,真的有點難接受。 (2)業績獎金再減少四成。 如上述第三項,第1點的競業疑慮所提。 五、總結 (1)沒有做的事情,卻一直要把我冠上「疑似偷竊」的罪名,我承擔不起。 做錯的我道歉,但沒偷東西就沒偷,真的也不需要偷。 (2)最後,與前公司因進行勞資爭議調解,預計於月底收到的和解金5萬元,我將於收到該款項後全數捐出,希望這筆錢,能以善為結局;這件事,能到此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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