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養師品瑄暗諷好味團隊?
國立中興大學
🟢又更新了想不到吧 2025/3/21🟢
品瑄請律師擬定聲明稿,並拍了道歉聲明:
我個人是覺得,她此舉幾乎等於承認她之前發文就是在抒發對前公司的不滿了。不過,這次遇到法律問題她終於不是找法師,而是找律師了,有進步,下一步請學著找公關。
然後依據她自己公佈的時間軸,她入職時業界營養師的底薪是23k左右,她起薪30k,入職幾個月後就開始有頻道+分潤了。
還有她“諮詢過外部法律意見後,去註冊營養師品瑄商標”的部分,並未說明清楚是公司授權給她註冊的?還是她自己搶先註冊公司使用中的商標?
另外品瑄聲明稿中說簽名檔被拿走、自己不清楚會被怎麼用;如果她的判斷力只有如此,那我個人會覺得她背書或開發的產品讓人非常有疑慮。
🟢應該是最後的更新 2025/3/16🟢
好味小姐發的澄清文,內容大意是雙方談過後,營養師品瑄電商品牌預計之後收掉、品瑄刪文、以及品瑄出於心情抒發的一些感慨與好味無關。如果真的如貼文所言,品瑄的心情抒發與前公司無關,在留言假冒路人實則是營養師親友團的那些人,他們全都應該出來道歉,表示 “對不起,我們不知道品瑄的發文不是在指前公司,是我們誤會了;即使聽品瑄說過不少內心話,還是不清楚詳細情形,身為有思辨能力的成年人不該擅自臆測,我們不該在這種情況下誹謗別人的公司。我們的說法之所以這麼一致,不是因為品瑄有跟我們這樣抱怨過,而是我們自己串供/純屬巧合。”
(喔,或者“品瑄沒有說過什麼前東家的壞話,是我自己透過靈性感應到一些類似的情緒,沒想到是我功力不夠深感應失準了”)
然後,有一種東西叫作不公開帳號,還有IG限時動態摯友是個好功能。發在公開帳的東西就是會被大家看見,如果知道自己的 “心情小語” 很容易被人誤會,就不要公開,自己私下要跟朋友開什麼地獄梗都沒人管你。
我以為這是常識🙄
🟢2025/3/14🟢
營養師品瑄在Threads上發文(截圖放在文末)
雖然文中也有提及她和好味團隊並沒有不合、感謝他們的支持等等,但又同時拿Andy事件來類比,讓人有點搞不清楚她想表達的。
首先,品瑄選擇的發文時間點,是好味團隊主要負責人在國外、又即是大家快下班公司快沒人的週五。Andy事件已經燒這麼久了,現在發文是巧合還是別有用心?
再來,她原本的身份是好味公司的“一般員工”,因為公司需要營養師的知識。所以當時“營養師品瑄”的成立,更像是好味公司利用底下現有資源,建立的新專案、子公司。
當然,這個品牌需要品瑄。沒有營養師的專業知識,這個品牌無法成立。
但與此同時,產品研發的成本、代工廠洽談、電商平台營運、出貨包裝、美術設計、頻道影片拍攝剪輯……等等,都是好味公司的資源吧?
更別提,品瑄一開始的訂閱者都是來自好味頻道的觀眾,才有辦法快速建立聲量、開始販賣商品。
用常理來想,由公司推出商品後,當然不可能讓身為員工的專案組長整碗端走啊。而且法律本來就有規定,員工在職期間利用公司資源研發出的成果,規公司所有。
品瑄提供的是開發階段的營養學知識(即最開始好味團隊僱用她的需求)、以及託好味團隊的福才有的KOL身份,癥結點應該在於對公司而言她是“一般員工”,雖然品瑄有分潤但認為“掛名”應該要有更多?
而且品瑄提到,當時電商的成立沒有簽合約等等。就像我上面講的,我認為,公司一定有簽“僱主與勞工”的合約,所以“營養師品瑄”也只是底下的case,經營權沒有異動;但她認為自己算是“品牌合夥人”了。
個人猜測,應該是她對於這部分有疑慮,討論後沒有得到滿意的結果,所以分道揚鑣。
雖然,她不再擁有“營養師品瑄”這個電商品牌,但“營養師品瑄”這個ip甚至商標權都還是她自己的,靠好味團隊累積不少訂閱的YouTube 頻道也還是自己的,我個人認為這算是拆夥後相當好的分配。
特地拿頻道整個被搶走的Andy來做文章,但又不講清楚,很難不讓人懷疑別有用心。

🟢補一個她之前自己發的聲明🟢
員工身份時期,她有營養師頻道&商品的分潤。而且現在查得到,營養師品瑄的商標權仍然是屬於黃品瑄的,她並沒有不能用這個名字做生意。
如果她想要“營養師品瑄”經營權,完全可以走正當流程,出資談收購電商平台與產品線事宜(畢竟這部分是靠好味公司吸收成本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