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慟!政黑向Cheap道歉了!
欸便宜仔,加重誹謗罪追訴期只有6個月,你年初做一部表面指責樂天,實際鬼轉影射雷虎的影片,
即使雷虎告你求償失敗了,你潑人髒水,其心可議是事實,哪來的臉告人誹謗?
更蠢的是,妨害名譽刑事告訴的追訴期是6個月,你當時在ptt逆風時不敢喊要告,
過了9個月拿到一審勝訴判決,敢大聲了,開始秋後算帳,程序都不符了你還跑去警局做筆錄,不要浪費公務員時間好嗎,刁民很多了,
只敢在ptt發文取暖,youtuber板你怎麼不敢上來,因為找不到你的八卦快樂夥伴嗎?
更新,
有個喜歡捧Cheap覧趴的智障高大,說Cheap很聰明,知道自己告不告的成,他知道追訴期,他不是法盲!笑死,樹懶仔跳針的5月後到目前9月仍在追訴期,
但這段期間只有KKC這名苦主,那Cheap所稱,一個個告,到底是哪個時間點的?便宜仔連一月發表評論的律師都回頭鞭了,真的知道追訴期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