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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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票人犯罪證據但我不敢給地檢署

RT,那些案件我不是被害人(也不是行為人),只要聽過內容的人都嘖舌:「沒有王法了嗎」。我不敢給檢察官就是因為他們很輕易可以把案子「做掉」,社會科學的本質就是一場可以睜眼說瞎話的遊戲。前幾篇批評司法的文

吳瑾瑜 9/30上課筆記

今天早上因為有一些事,所以來不及去上物權,希望有好心人可以借我一下筆記,會有獎勵(一杯星巴克的卷),感謝🙏

沒有更多內容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