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板匿名3 天道歉啟事暨悔過書道歉啟事暨悔過書,本人丁〇欣,因一時法律觀念薄弱,於民國 113 年間在「國考狂人網站」以新台幣 1,300 元購入未經合法授權、由智基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志光教育科技集團)享有著作權之「陳OO老師司律1175983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