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板中山醫學大學23/11/14#分享 律師提告索討逾時顧問費 士院判給付7萬餘元(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14日電)劉姓律師不滿郭姓行銷公司負責人終止顧問合約且未給付逾時工作費,提告請求給付。士林地院認為,劉男未舉證部分工作逾時,經扣除時數,判決郭姓負責人給付7萬餘元,可上訴。劉男主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