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禮讓救護車🚑 男子遭罰3600並吊銷駕駛照
高雄一名男子去年9月開車被民眾檢舉未禮讓救護車,男子因此收到3600元的罰單,並吊銷駕駛執照,1年內不得考領。
男子不服提出行政訴訟表示,因下雨視線受阻,且車內播放廣播未注音鳴笛聲,非刻意阻擋。
然而法官檢視檢舉影像等相關證據,發現救護車在離男子車輛一段距離就已啟動鳴笛示警(至少30秒),且當時外側車道也有足夠空間可以避讓,男子遲遲不讓,反而是救護車自行切換車道。
法官指出,救護車的鳴笛聲非常大聲,除非車內之人有嚴重的聽力受損,否則應該不會聽不到,男子聲稱沒有聽到,顯然有疑慮。最終,法官未採信男子說詞,裁定駁回告訴,不過仍可上訴。
提醒大家,若未禮讓救護車,可能面臨吊銷駕照的處罰。雖然多數人都具備良好的道路觀念,但之前就有人因未禮讓而發文喊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