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投票該知道的事!花蓮最大共乘案?補助500元,算不算賄選?|廖震談時事 EP71
我們都知道7月26號立法委員的罷免要投票了,最近就是不管看到網路,或其他相關的各種媒體,不管是謠言或新聞報導,我們是一個法學教學的頻道,我真的很希望各位能夠知道,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怎麽樣去看待,如何去行使合法公民權這件事情,我們應該還是法治為上,這才是真正一個自由民主國家應該表現的部分。
第一個是7月25號往花蓮有個最大共乘案,各位看一下基礎事實,有個很微妙的部分,就是有一位先生應該是Threads或FB上,有幫轉傳的一件事情,幫擴臺北到花蓮的遊覽車,買不到火車票的花蓮遊子,有人要搭便車一起回花蓮嗎,目前車上還有160個空位,不收車資,不談政治,純粹順路一起回家。
有一些判斷上比較清楚的網友有說明這件事情,我引用他們的說法來跟各位講,大家要小心,不要隨便上陌生人的車,這個人在關於花蓮罷免的貼文,統一回覆了一模一樣的內容,不要落入某一些集團的圈套,我覺得這個還是非常清楚的,再來另外一位網友是說,這會不會有賄選的疑慮讓人家藉機攻擊罷團。最後一週凡事謹慎,這個大罷免大成功,你怎麽知道他提供這四部遊覽車,真的去花蓮,你上高架上交流道之後,他往哪個地方開,在車上你能控制嗎,所以這個其實很奇怪。
為什麽會有違反選罷法的疑慮,就算出錢雇車的人是好意,不管投同意還是不同意,你想要回鄉去參加罷免的這個投票,不管你按照選舉罷免法的規定,你要投同意或者不投同意都沒有關係,你要妥善安排自己的行程,或者妥善安排自己,跟認識的朋友親友一起回鄉都沒有關係,但千萬不要接受這種很奇怪的好意,為什麽應當己力己為?依據選罷法99條第1項,跟著影片看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