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鼓全集《戒律學綱要》 - 第一篇第一章筆記
(本文歡迎自由轉載,無需告知)
最近有緣聽到常啓法師系統性介紹法鼓全集,講得實在太好了,我對裡面很多本書產生了興趣,像是《學術論考》、《戒律學綱要》、《菩薩戒指要》、《漢藏佛教同異問答》、《三十七道品講記》、《自家寶藏──如來藏經語體譯釋》等等族繁不及備載。
最後法師用「問渠哪得清如許,為有源頭活水來」,鼓勵我們要輸入,更要輸出,才能讓法如活水般流動,讓接受法布施的自己,和有緣受到法布施的眾生,都生機蓬勃。
這讓我想起自己去年大量閱讀、大量寫文章的那種活力。這陣子潛心聽楞嚴經跟每日禪修,總感覺輸出有點不夠,體悟難以深入,所以想開始閱讀法鼓全集,並記錄有感之處。
因為自覺對戒律的基礎非常薄弱,有很多觀念覺得模糊不清,這種模糊也體現在六度的修行上,我感覺卡在持戒好一段時間了,沒有太多進步,所以決定從《戒律學綱要》展開。
以下我會附上原文(用 「」標註),跟自己的簡單筆記。
原文請見:
也可以下載法鼓全集 app 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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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家人的八關戒齋,即是出家沙彌及沙彌尼所受十戒的上來九戒。由此關口通向出家之道,關閉死生之門,所以稱為八關。另「加午後不食,稱之為齋,合起來,便是八關戒齋。」
之前就對八關戒齋有興趣,今年上半年也有修八關戒齋的機緣,可惜當時我對參加法會還有障礙。於是我去幫忙煮飯護持八關戒齋,並在之後半年陸續參與兩小時的浴佛法會、參加三小時的大悲懺法會等,逐步讓自己習慣,能夠借法會的假相來修正自己的心念。
這次學習開始補上對八關戒齋的認識,期待滿足前行條件,能夠受持八關齋戒。本書後面章節會更完整介紹八關戒齋。
2. 「受戒者,只是一個佛子身分及其階段層次的開始,絕對不是其身分階段的完成,所以在受戒之後,必須學戒。〈四弘誓願〉的「法門無量誓願學」,是什麼法門呢?無非是學佛所學,行佛所行,以期證佛所證。佛教的戒律,便是教人學佛所學,行佛所行,而至證佛所證的廣大法門。也許有人不解,戒之為物,是在防非止惡,亦如社會的規約及國家的法律一樣;戒是禁止,禁止佛子不得作惡,但是佛教的戒條有限,最少的只有三條,最多的比丘尼戒,也只三百四十八條,哪裡能夠統攝一切法門呢?其實,佛教的戒律,禁止作惡,也禁止不作善。當作要作,稱為作持,如果當作而不作,便是犯戒;不當作的不可作,稱為止持,如果不當作而去作,便是犯戒。一般的人,對於佛戒的認識,只知有其消極一面的防非止惡,卻未看到尚有積極一面的眾善奉行 。故《瑜伽菩薩戒本》中的四重四十三輕,一共四十七條,除了四條根本戒外,其餘四十三條,竟可以三十二條攝入六度項下,十一條攝入四攝項下。」
這是我之前不具備的認知,完全不知道戒律也禁止不作善,也不知道有許多戒律可以歸納在六度四攝之下。
3. 「看起來,殺、盜、淫、妄、酒的五條戒,是最普通最簡單的事,但要仔細研究了五戒的內容之後,便知道並不如一般人所見到的那麼簡單和輕鬆的事了。弘一大師是近世的高僧,並以學律持律聞名,但他自驗,他非但不夠比丘的資格,也不夠沙彌的資格,甚至還不夠一個五戒滿分的優婆塞的資格。我們試想,一位持律謹嚴的高僧,竟還不敢以滿分的五戒淨人自詡,降至一般而下的人們,誰還敢以五戒清淨自居呢?在此,必須明白,弘一大師的自驗,絕對不是因他破了根本大戒,而是說五戒的微細部分,無法顧得周全的意思。以此可見五戒的重要性及其嚴重性了,因為五戒是眾戒的根本,眾戒多由五戒開出,眾戒稍有缺失,五戒即非絕對地清淨了。」
這也開了我眼界,以前就聽過弘一大師是近代律宗大師,沒想到連他都認為自己五戒未達滿分。我之前明顯小看了五戒,本書後面會展開細講。
4. 「受戒和學戒的目的,是在持戒,如果受而不學,那是懈怠愚癡;如果學而不持,那是說食數寶。佛陀制戒,是要佛子去遵行踐履的,不是僅讓佛弟子們增長見聞,充實話柄,而去批評這個和尚犯戒,那個尼眾不規矩的。這也正是今日的佛門,最感痛心的事!佛門醜事,多半是由佛子傳播出來,而且添油加醋,愈傳愈不像話,你說我的醜事,我揭你的瘡疤,唯恐說得不狠,唯恐揭得不深,到最後,使人聽來,簡直就沒有一個是比較清淨的佛弟子了。這不但毀了佛子自身的名譽,也破了許多善信者的信心,尤其糟糕的,乃是損壞了三寶的尊嚴。
如果所有的佛弟子,人人都能學戒持戒,犯戒的人,固然少了,對於犯戒者的妄加批評,亂施攻擊,也不會有了。因為一個真正持戒的人,他是不希望自己犯戒的,如果見他人犯戒,他只有向那個犯戒的人當面勸告,乃至殷勤三諫,經過三番勸諫,聽者固善,假若不聽,在此羯磨作法——僧團會議制度無法遵行的情形下,只好內心為他悲痛,否則的話,可在布薩誦戒之時,為之舉罪,由大眾秉公處斷。絕不可以隨見隨說,見人便說,不分場合,不拘時間,也不管對方聽者的身分。要不然,他說他人犯戒,如果說的是真話,他自己便犯了「說四眾過戒」;如果所說不實,更加犯了「妄語戒」;如果被說者是出家人,他則犯了「毀謗三寶戒」;這三條戒,都是菩薩的重戒,無論在家出家,都是犯的波羅夷罪。波羅夷罪是現在失去戒體,死後當墮地獄的大罪,若犯一條,墮地獄的時間是他化自在天壽十六千歲,相當於人間的九十二萬一千六百萬年。所以一個持戒謹嚴的人,絕不會輕易說他人犯戒,如果常常說他人犯戒的人,他自己首先就是一個常常犯戒的人。」
我之前會用「若真修道人,不見世間過」等觀念來調伏自己想批評的習氣,但這境界有時太遙遠。
即便同樣在持戒層面討論,常常說他人犯戒,自己就已經在犯戒了,這種打臉自己的分析,能夠從核心邏輯摧毀批判背後的錯誤認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