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理消息>鄭明析另案性侵一審遭判33年、鄭朝恩7年 判刑理由曝光

2026/10/19 韓民族日報 編譯:慕尼黑大學 因涉嫌性侵女性信徒而遭起訴的基督教福音宣教會(攝理)總裁鄭明析(81歲),再度因性侵罪被判處重刑。大田地方法院刑事第11庭19日以準強姦等罪名判處鄭明析有期徒刑33年。法院另下令公開並告知其個人資料、限制他在兒童、青少年及身心障礙者相關機構任職10年,並配戴電子腳鐐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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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攝理教主鄭明析。 鄭明析被控於2018年至2022年間,在忠清南道錦山郡珍山面月明洞靈修院等地向16名女性信徒洗腦,灌輸自己是「彌賽亞」的觀念,使她們陷入無法抗拒的狀態並進行性侵或猥褻逾80次。檢方先前曾求處鄭明析有期徒刑27年。 本次宣判的案件與鄭明析先前因性侵香港籍女性信徒葉萱,以及猥褻澳洲籍、韓國籍女性信徒而遭最高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7年定讞的案件為不同案件。 鄭明析也曾因於2001年8月至2006年4月間,在馬來西亞度假村、香港公寓及中國鞍山的住宿處等地,猥褻或性侵4名20多歲的女性信徒,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服刑後於2018年2月出獄。2018年出獄後不久,鄭明析再度性侵女信徒,相關情況經葉萱等受害者揭露後曝光,隨後陸續有人提出追加告訴。除了葉萱案之外,其餘案件分別併案審理,相關審判已持續兩年多。
在本案審理期間,鄭明析同樣全面否認指控,聲稱自己從未與女性信徒有過身體接觸,且她們並未處於心理上無法抗拒的狀態,但法院並未採信。 合議庭表示:「16名受害者對犯罪地點等細節的陳述都十分詳盡且一致,細緻程度已達到非親身經歷者難以描述的地步。」法院指出,她們反覆接受將鄭明析神格化、要求絕對服從他的教育,因此處於無法進行批判性判斷、心理上無法抗拒的狀態。 合議庭說明量刑理由:「被告身為教主擁有絕對地位,並利用階級關係反覆猥褻多名女性信徒。即使先前已被判處有期徒刑,仍利用長期建立的宗教支配體系及影響力一再犯案」,儘管受害者遭受的傷害十分嚴重,鄭明析仍聲稱受害者陳述不實並否認犯行,「本案受害者人數及犯罪次數都比先前案件更多,因此有必要判處比先前判決更重的刑罰。」 被控涉嫌參與鄭明析犯罪行為(包括準強姦等罪)的攝理二把手金智善(48歲,教名鄭朝恩)則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金智善被稱為「鄭明析的接班人」,她被控於2018年向信徒灌輸鄭明析是彌賽亞的觀念,並參與鄭明析性侵或猥褻3名女性信徒的犯罪行為。金智善也因涉嫌參與2018年對葉萱等人犯下的準類似強姦罪,此前於2024年10月遭判處有期徒刑7年,目前正在服刑。 宣判後,長期代理受害者的鄭敏英律師表示:「受害者長期在攝理內接受洗腦與社會生活脫節,心理上逐漸變得難以拒絕鄭明析的要求,之後又有協助者接續採取相關行動,因此才會出現如此多的受害者。預計判決書將詳細記載宗教洗腦的情況,這些內容也可望成為目前針對鄭明析及教會提起的民事訴訟中的重要證據。」 長期持續揭露邪教相關問題的檀國大學教授金度亨19日也接受媒體採訪表示:「自2022年受害通報受理以來,歷經整整4年終於作出一審判決。感謝一路堅持下來的受害者。雖然審判耗時很長,但也感謝合議庭判處高於檢方求刑的刑度。」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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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個死敗類就一肚子火,浪費我10多年的光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