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不會介入到別人的因果(二)

以前我曾向帝君請示: 如果自己對某些事情有所感應,是否可以去幫助別人?會不會因此承擔他人的因果? 帝君以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說明—— 假設今天你走在路上,看到有人發生車禍倒在地上。 你不會CPR,但你打電話叫救護車,這當然沒有問題,反而是在幫助他人,又何來承擔因果之說? 但有些人平常看電視,覺得CPR很簡單,於是看到有人倒地,就想試試自己的本事。 結果操作不當,反而造成更嚴重的後果,甚至危及生命,那麼這樣的行為,自然就需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反過來說,如果你本身具備CPR的專業能力,且擁有相關證照, 當你遇到相同情況,盡己所能去救人——不論結果是否成功,至少你已經盡了自己的責任, 又何來承擔因果之說? 若成功救人,當然是無量功德; 即使最終未能挽回,也問心無愧,因為你已經盡力而為。 所以,道理其實很簡單—— 不要做超出自己能力範圍的事。 在自己能力範圍內去幫助他人,是件功德; 超出能力仍強行為之,往往容易「公親變事主」,反而招致不必要的責任與後果。 如果你不確定自己是否適合去做,可以先請示神明,讓神明為你判斷。 若神明已經明示不可為,而你仍執意而行, 一旦出了問題,最終仍需由自己承擔這份責任。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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