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寫在黃子佼判決之後,臺灣應該更成熟

黃子佼兒少性影像案,判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四年,附有義務勞務與法治教育等條件,判決已於2026年5月確定。這樣的結果,讓許多人憤怒:孩子受到的傷害,為什麼換來這樣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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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案涉及新舊法適用,後來修法加重的刑度,不能直接回頭套用在修法前已結束的行為上。至於緩刑是否合宜、制度是否足夠保護兒少,都值得繼續追問。 ​ 而看著這份判決,我也想到演講現場遇過的幾段對話。 ​ 先聽我說一段故事。 ​ 有一次,面對一群男學生,我問:如果在陌生群組裡,看到不認識的女同學私密影像,你會怎麼做? ​ 有個男生大聲回答:「在哪?看起來!」。當下,場地另一端某個同學直接罵他「垃圾」,現場一下子安靜下來。 ​ 我和他們談了觀看、分享的界線。那個孩子的回答不僅有點「白目」,也已經踩在法律線上,卻也讓我在意:他是願意在公開場合把想法說出來的人。 ​ 那些沒有說出口的人,又是怎麼想的? ​ - ​ 在親職講座裡,也有家長問過我,孩子覺得照片都已經外流了,自己看或不看,到底差在哪裡?當事人也不會知道多了一個人看。 ​ 這些話讓我發現,我們對影像界線的理解,可能比想像中更模糊。照片已經外流,不代表當事人同意繼續被觀看、保存或分享。對方不知道,也不會讓這些界線消失。 ​ 我也曾和高職男生聊到,他們在哪裡看色情影片,有人直接回答 Telegram,許多人都知道裡面有外流群組。 ​ 可是,即使群組沒有寫「外流」,我們又怎麼知道影片裡的人已成年、同意拍攝,也同意讓影像公開?成人自願公開的內容、未經同意流出的私密影像,以及兒少性影像,背後的界線需要分清楚。 ​ 這幾年,AI改照又帶來新的問題。曾有大學生在社群裡提問,室友把身旁女同學的照片改成私密影像,只放在自己的電腦裡,沒有傳出去,該怎麼辦? ​ 法律如何認定,需要看具體情況。但在尊重的界線上,我們不能等到外流才開始討論:未經同意,把一個真實的人改造成供自己觀看的性影像,已經是我們需要正視的問題。 ​ 這些問題,一篇文章說不完。從路上偷拍、在網路截圖同學的照片,到AI改照,每個行為的情境與法律責任不同,我們都需要多問一步:對方同意了什麼?我們正在怎麼對待這個人? ​ - ​ 我說的「成熟」,包含對不公義的憤怒,也包含願意把這些難談的問題帶進家庭、校園與群組。法律與制度要繼續被檢視,日常裡那些「只是看看」、「沒傳出去」、「反正他不知道」,也需要有人停下來談。 ​ 判決讓人失落,我希望我們因此更勇敢。 ​ 從不索取、不購買、不下載留存、不轉傳疑似外流或兒少性影像開始,願意制止群組裡的分享,也願意陪需要幫助的人求助,讓重視成為具體的行動。 ​ 我會繼續走進全臺各地的現場,和更多單位、家長、老師與孩子對話。 ​ 兒少需要有人守護,網路安全需要更多人一起重視。也希望新聞熱度退去之後,我們仍願意把這件事放在心上。 ​ 你怎麼看這份判決?在憤怒之中,你最想開始談的是什麼? ​ 歡迎分享,讓更多人加入兒少保護的討論與行動。 ​ 另外,創意私房過後, 我也拍了五集影片,談兒少性剝削的樣貌與預防。 ​ 如果你還不清楚這些事怎麼發生, 歡迎一起看,讓我們更早看懂,也更早介入。 ​ 我也寫了一本書, 《我們都太慢反應的事》 如果你喜歡閱讀, 也可以從這裡開始。 ​ 文字/逸帆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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