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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治‧巴林頓(George Barrington)是 18 世紀的愛爾蘭罪犯。關於他早年的記載並不多,只知道他在 16 歲時於都柏林搶劫了自己的老師,隨後便逃學加入了一個巡演劇團,過著四處演出邊當扒手的生活。 經歷過多次被捕入獄、出獄重操舊業再被捕的循環後,政府決定在 1790 年將他流放到澳大利亞。押送途中,巴林頓偶然得知其他囚犯正在密謀奪取船隻發動叛亂,於是他便向船長告密,使其能夠將這場陰謀扼殺在搖籃中。 由於巴林頓檢舉有功,在抵達澳大利亞後不久,他便獲得了赦免恢復自由身。還獲得舉薦成為了一名負責維護治安的官員,負責管理他曾經的「同事」,並最終晉升為該地區的高級警官。 資料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