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為何 「不開開票的店家=逃漏稅」?

小弟沒有什麼稅法或會計的背景 但一直很好奇這個問題😂 這邊先不討論「營業性質特殊的業者」或「每月營業額低於20萬的店家」,因為根據法律規定,他們可以不用開發票給消費者 那麼一般那些被規定要開立統一發票的店,發票跟稅到底有什麼關係? 我知道我們消費者購買東西向店家所索取的發票上交易金額內含有5%的營業稅,到時候要報稅時店家代替我們將這些營業稅繳給政府(所以其實營業稅是消費者在付的,只是店家幫我們代收代付給政府而已)那麼店家不開發票的話,就沒有辦法將營業稅繳給政府嗎?這是我很納悶的問題? 還是說店家必須要開立發票,這樣才能留存每筆與消費者的交易紀錄,這些數據到時候跟政府報稅才有效果呢? 不知道有沒有人可以用淺白的話跟我解釋,小弟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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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6-1 A營業人購買發票會有紀錄, 買受人有兩種: 1.其他營業人 2.一般消費者 1.銷貨給B營業人: 對B營業人同樣也是有申報才能當作公司費用,所以可以相互勾稽到, 買家報進項賣家沒報銷貨, 稅局就會勾稽異常! 2.銷貨給一般消費者: ①有開發票給你, 你才能兌1,000萬的發票獎, 不然你就沒東西兌了。 ②沒開給你,你就不能兌獎, A營業人就不會報這筆銷貨, 所以稅局就不知道A營業人有買這批東西。 如B8所說, 我們收公司薪資有個人所得稅, 公司有收入同樣有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所稅)問題, 所以漏開發票不單單只有逃營業稅, 還有營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