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為何 「不開開票的店家=逃漏稅」?

小弟沒有什麼稅法或會計的背景 但一直很好奇這個問題😂 這邊先不討論「營業性質特殊的業者」或「每月營業額低於20萬的店家」,因為根據法律規定,他們可以不用開發票給消費者 那麼一般那些被規定要開立統一發票的店,發票跟稅到底有什麼關係? 我知道我們消費者購買東西向店家所索取的發票上交易金額內含有5%的營業稅,到時候要報稅時店家代替我們將這些營業稅繳給政府(所以其實營業稅是消費者在付的,只是店家幫我們代收代付給政府而已)那麼店家不開發票的話,就沒有辦法將營業稅繳給政府嗎?這是我很納悶的問題? 還是說店家必須要開立發票,這樣才能留存每筆與消費者的交易紀錄,這些數據到時候跟政府報稅才有效果呢? 不知道有沒有人可以用淺白的話跟我解釋,小弟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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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開發票只是代表店家適用的是「非加值型」營業稅,有開發票是「加值型」營業稅,要不要開發票要看店家的營收及店的規模等等,一般小吃店都要辦營業登記,只要有辦營業登記都要繳稅 沒有逃漏稅的問題! 所謂沒開發票就是逃漏稅絕對是謬誤,因為大眾都覺得乖乖開發票才是對的,但其實並非如此,考量稽徵成本,本來就不會要求一般小吃店家都要開發票,這個是絕對合法的!
B7(已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