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萬+次曝光

#詢問 被告詐欺 下週要去偵查庭

事情是這樣,大概7月中左右收到警察要求我去做筆錄,他電話裡說,大概去年8月左右問我有沒有使用悠遊支付,但我從未申請過悠遊支付,如實相告後,警察還是請我去現場說明這樣 ,路上我還下載悠遊支付去註冊結果 帳號申請成功,但身分證已經被別人申請過⋯我保留了註冊簡訊截圖,警察調閱後台,收款的銀行帳戶以及電話都不是我本人的,顯然個資洩漏 ,但我完全沒有印象什麼時候洩漏的,只有去年我被詐騙過,是類似遊戲代打的工作,但有點久了我忘記細節,所以筆錄是說疑似被詐騙那時候可能洩漏的,警察是跟我說大概沒事,但心裡還是有一顆石頭,想請問檢察官會不會覺得這樣證據不夠充足,要起訴我或賠償被害人,雖然對方好像是演唱會門票被詐騙2000 真的要賠也認了。。 廣大網友有類似的經驗可以分享一下嗎,或是懂這塊的跟我說說目前 我的證據是否充足可以 平安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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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也有收過 也是被盜用人頭戶拿去洗錢 後來到警察局做完筆錄就沒事了 警察說很多人都有被騙到 結果是不起訴處分 供你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