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大牛肉麵

有沒有人覺得今天的湯特別清淡啊… 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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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部分,以刑法第311條善意發表言論的第三款,可受公評之事者,而為適當之評論,不罰。 所以是屬公共利益但不涉及私德恩怨,是可以評論的範圍。 民法部分就要認有無損及民譽上的判斷了。 以上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