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團購產品法律責任

因為近期團購商品疑似假貨事件有感,整理個人看法,先聲明我並未針對特定網紅或業者,也未認定近期事件所涉產品實際真偽, 僅是就假設狀況整理個人見解,如果有錯誤或補充也請海涵告知🙇🏻‍♀️ 🔸網紅團購的性質 🔺即便使用了「團購」字眼,但網紅實際上在這些交易行為內享有對價(每筆抽成「售價」的十趴至數十趴,個人見解認為應不低於一般代購.蝦皮賣家利潤?),實際上即可能被認定為消費者保護法所稱「企業經營者」(當然個案是否成立應由法院判定),依消保法第22條第1項、第23條第1項規定:「企業經營者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其對消費者所負之義務不得低於廣告之內容。」「刊登或報導廣告之媒體經營者明知或可得而知廣告內容與事實不符者,就消費者因信賴該廣告所受之損害與企業經營者負連帶責任。」 🔺民事上如果認定網紅構成賣家或代購,也可以向其主張解除契約、減少價金,甚或要求廠商跟網紅負連帶賠償責任 🔺網紅可以主張其僅為廣告或者團購抽成尚不等於賣家,但是消費者直接向網紅求償,或是要求網紅負連帶責任,也都是合理主張。 🔺商標法及詐欺等刑事責任,個人相信網紅應該不是明知卻開團,但是否可得而知?網紅開團前有盡到相當查證義務嗎?團購商給網紅抽成後的成本合乎常理嗎?交易過程中網紅是否有留意合理細節以盡注意義務?這部分也都應個案由司法認定 🔶買到仿冒或瑕疵產品,網紅可能的處理方式 🔺團主有額外抽成,但團購品出事後,卻沒辦法共同處理,彰顯了跟網紅購物似乎沒有更為保障的問題,在消費者處於相對弱勢的狀況下,還要就可能金額不高的消費個案,自行尋求刑事立案、消保事件或民事追償,可能勞費個人及社會時間資源。 🔺在我看來,消費者信賴網紅才選擇其團購的狀況下,團購產品出現疑慮時,網紅自掏腰包先退款,只能說剛好而已(當然自行向廠商聯繫也是一種選擇),除了團購成員個別自行向廠商聯繫,可能更周全盡責的做法是: 團購成員信賴網紅買到瑕疵或假貨的風險由網紅承擔先予退款,網紅也不必自行吸收賠償團購成員的損失而應向廠商求償,甚至向廠商請求名譽損害賠償(在這社會上走跳,用自己的名氣、信譽賺錢,本應合理承擔風險) 🔺撇除金錢賠償,以自己名義協助販賣疑慮商品,應可期待網紅至少對自己的團購成員,負起協助處理責任(如將鞋子統一回收併送保智大隊鑑定❗️補充這部分有網友告知只能自行送❗️、併委任律師向廠商求償等),作為消費者可以留意的是,這整個事件怎麼處理,完全是網紅人品跟對於該網紅其餘業配盡責任程度的展現。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底線,而且只保護懂得主張自己權利的人,以上整理是個人提供大家對這類狀況可能的思考方向,理解自己可能主張的權利,不見得要走到報案或者訴訟階段,只是增加自己遇到事件的談判或解決手段。 🔸最後個人感想 網紅使用個人經驗分享方式向粉絲推薦商品, 只要有收取報酬(不論抽成或廣告費),已是商業行為的一部份,也有應當承擔的責任, 網紅最重要的資產即是個人形象、人設、信譽,絕對有拿捏得當、分享誠實、負責任的網紅, 近期事件不失為一種警惕,建議大家在看網紅的各種分享時,還是要稍微有意識,當你平常信任的網紅在團購產品出現疑慮時,只告訴你請自行去找廠商(試想你如果在蝦皮買到假貨或瑕疵品,蝦皮賣家只需要告訴你,他也只是轉賣他的上遊廠商,一般消費者應該接受嗎?),那建議下次買東西,也自己找廠商買就好啦! 最後祝大家網購不踩雷,錢錢都有好歸宿🙆🏻‍♀️💵 ❗️❗️更新 B45 B45-1有熱心板友提供詳細步驟的自救作法(含起訴狀例稿),需要的人可以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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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廠商捲款跑掉,會不會變成消費者集體提告網美們……..???不然不知道拿不回錢的消費者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