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囉大家,我是小瓦,買賣中古車的爭議都來自於合約書🥲
白紙黑字,把資料寫清楚,對雙方來說,都是一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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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聯盟合作的車商買車,會使用聯盟車商的定型化契約書
一、買賣方
甲方為賣方(車商)、乙方為買方(客人)
如果是跟車行買車,則賣方會寫公司行號名
甲方待售人則是業務名

二、車輛詳細資訊
※訂購車輛這欄非常重要,一定要對照行照上的資料去寫
以免購買的車是以A交B車
廠牌、年份、型式、牌照、引擎號碼、車身號碼等等,都要詳細寫清楚
三、車況
1.里程-需標明里程,並寫下里程保證,如為調表車也要事先標明
2.重大事故車、泡水車、調表車-都要備註清楚
3.鈑件-如不是原鈑件也要備註(ex:更換右前門、左葉子板等等)
四、價格
訂金、尾款、稅金、過戶費、強制險…等,都要寫出是誰支出的項目

以上內容,若有誤或有更好的寫法還請卡友指正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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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手把手帶大家教大家合約怎麼寫,未來簽合約時可以直接拿出來對照喔,順便把常見的問題列出來給大家參考,建議卡友們點讚收藏!
經濟部100年8月15日經商字第10002421610號函公告修正,並自101年3月1日生效,中古汽車買賣需使用定型化契約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