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事故鑑定會開會通知一定要去嗎?

如題 今年6月被別人撞,初判對方全責,當時對方國泰保險也有跟我聯繫要賠償我(19000左右)結果拖到現在,昨天收到這張,因為平常工作非常忙碌,要去的話就得要請兩小時事假,看起來是對方申請鑑定的,想請教各位先進,這個去開完會,我可以像對方要求這兩小時無法工作的損失嗎?
mega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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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對方也可以要求他的請假損失嗎? 這事情就是希望大家有默契一同解決問題 要不然下一步就是上法院,這花的時間應該是好幾倍,而且法庭上對方可以有更多的要求(你也可以)有可能賠更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