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規定學生只能有三家不同銀行的信用卡
我目前也已經三張了(台新、新光、聯邦)
但台新跟新光明年年初就會合併了
應該也是繼續註記學生的身分
也就是說我的學生卡就是剩兩家銀行
但我也有用非學生的身分(實習)去送信用卡
一銀國泰玉山都過了 額度也超過兩萬
想請問會因為用學生身分送信用卡而被拒絕嗎
不太清楚這樣會不會被算超過三間銀行
會這樣問是因為我想辦匯豐的live+
但他們官網要求要月薪五萬
不知道用學生身分會不會比較通融🥲
額度只有兩萬也沒關係
更
感謝大家的回覆
今天有專員打電話過來說需要月薪的證明
或是在匯豐的帳戶裡放七十萬也可以
但現在不知道銀行帳戶會不會過😭
(辦帳戶的理由我寫信用卡扣款使用)

